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1-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1〕103号

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接待办,厅内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办公厅党的作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一次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不断推进观念更新和工作创新。

三、以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现实问题为重点,搞好学风建设。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恩主义发展史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教育、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学好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同时,要把对当代经济、科技、文化、金融、法律、历史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纳入计划,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知识素质。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理论中心组每半年集中学习一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得少于15天。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克服以干代学、凭主观、凭经验办事倾向或照本宣科、照抄照搬的本本主义学风。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学以致用,善于用所学理论认识和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增强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机关党委每半年要对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不同的必读书目,并要对读书情况、学习情况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检查考核。目前开展的外语、计算机学习要制度化,坚持下去,要进行阶段性考核。

四、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为重点,搞好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指导,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集中整治文山会海,刹住形式主义歪风。落实市委要求,统一设每周四为无会日,严格限定会议时间,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大力压缩文件和各种简报,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文处理程序和职责分工审批公文,减少不必要的发文。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长春市工作的批示和要求,要在收到文件后半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工作,一般不得超过1O天。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对市政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要搞好专题督查。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加强调查研究。把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建设的重点,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大对机关岗位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评比力度,对纪律松弛、作风涣散、服务意识差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五、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重点,搞好领导作风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基层党员和支部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给上级党的组织。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凡属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注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开诚布公的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纲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六、以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为重点,搞好生活作风建设。党员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悖的意见,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禁止党员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在党内搞结拜、树山头、拉帮结伙。加大整治力度,刹住奢侈享乐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玩乐、公款旅游、超标准配车、超标准住房等方面的规定,加大对党员干部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定点定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处室的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帐外帐”。

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反腐败领导责任,加强年度规范、经常监督、明察暗访等项工作。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正面典型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正气,扶正祛邪。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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