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宁委办发(2007)28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7)2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拟定的《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4日
关于评选、表彰2005—2006年度
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意见
2005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根据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评比表彰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本次推荐、评选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严格标准、控制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对申报单位组织全面考核,逐级评审。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受表彰的单位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使评选表彰活动达到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评选范围
1、文明行业评选范围:主要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参评南京市文明行业的,分别以市行业、区(县)行业为单位进行申报。对于由若干子行业构成的行业,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子行业为单位进行申报。
2、文明单位评选范围:全市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党的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全市各街道;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有关单位。
3、文明社区评选范围:全市各社区。
4、文明村镇评选范围:全市各建制镇、行政村。
三、评选标准
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是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具体评选标准和条件见《南京市文明行业管理办法》、《南京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南京市文明社区管理办法》和《南京市文明村镇管理办法》(宁文明委〔2004〕10号)。
四、评选程序
1、申请。评选工作按党组织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各单位对照具体评选标准进行自测,认为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文明行业的申请,向市委有关工委或市文明办提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申请,区、县所属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镇,分别向所在区、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市及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分别向市委有关工委或市文明办提出;在宁铁路、民航、银行以及无隶属关系的单位向市文明办提出;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评选工作,由市双拥办、南京警备区政治部负责组织推荐。所有申报单位,均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样式另发),接受群众监督。
2、考核评比。各区县文明委、市委各工委、市有关部门党委,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实地考评,根据名额,提出申报名单。市文明办会同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检查和实地抽查,并在征求市纪检、监察、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税务、审计、安全生产监督和环保等部门的意见,进行社会公示的基础上,提出综合考核评定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提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提出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初定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
五、名额分配
市级文明行业名额控制在25个以内,文明单位名额控制在470个以内,文明社区名额控制在72个以内,文明村镇名额控制在88个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六、时间要求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下列申报材料报市文明办:(1)主送市文明办的推荐申请一份;(2)被推荐单位2005—2006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创建工作总结各两份;(3)《南京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申报表》或《南京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南京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社区申报表》、《南京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村镇申报表》一式两份。
附:南京市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名额分配表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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