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州政办发〔2005〕15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
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强化各县(市)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州委八届十一次会议以及中央、省、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延边二次创业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强化各县(市)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责任机制,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05年全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技能培训鉴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8方面30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9项)
1.创造城镇就业岗位数量;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含大龄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
4.城镇登记失业率;
5.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数量;
6.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预算到位资金;
7.劳务输出人数(含省外劳务输出人数);
8.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到位金额;
9.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金额。
(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面(2项)
10.完成社保试点最低并轨人数;
11.金保工程街(镇、乡)、社区微机配备率。
(三)技能培训鉴定方面(4项)
12.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人数;
13.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就业率;
14.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人数及创业成功率;
15.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含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人数)。
(四)养老保险方面(5项)
1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比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人数);
17.基本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
18.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
19.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含社区管理率);
20.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季到位率。
(五)失业保险方面(2项)
2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2.失业保险费征缴额。
(六)医疗保险方面(2项)
2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4.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
(七)工伤保险方面(2项)
2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含高风险企业参保率);
26.工伤保险缴费率。
(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4项)
27.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居民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及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率;
28.县(市)财政低保最低预算到位资金;
29.州与县(市)实现网络连接;
30.“阳光超市”制度全面建立并做到规范化管理。
三、责任期限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四、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深入基层、查阅表册账卡、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考评时,对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定量考评;对难以量化的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各县(市)落实200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由州政府负责考评,采取州考评督查组考评与州直相关业务部门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奖惩办法
经过综合评定,将综合工作位居前2名的,评定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对出色完成单项工作任务、居位前3名的(综合工作先进单位除外),评定为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将开拓创新意识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评定为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对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或由此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200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负责。
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社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延边州200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部分指标解释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