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农林局 | 文号:锡农林发2007 206号 ---|--- 颁布日期:2007-09-1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锡农林发2007206号 各市(县)、区农林(经贸、地经)局: 为全面准确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农林局 | 文号:锡农林发[2007] 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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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锡农林发[2007]206号
各市(县)、区农林(经贸、地经)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松材线虫病的分布与危害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防治方案,经研究,按省林业局部署,要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重点区域是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松林分布区。如新发现无流脂现象的枯死松树,应逐一取样,编号后填写江苏省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表(附件1),经当地森防站初步鉴定后,将疑似松材线虫病样本送省森防站做进一步鉴定。
二、对原疫情发生区,要求查清松材线虫病的疫情现状。要以林业小班为单位,逐块进行详细调查疫情发生面积和枯死树数量。在统计发生面积时,各地要一律扣除疫点更新改造、已拔除疫点和混交林中非松树种的面积,认真核实面积后填入小班调查表、县(区)级汇总表和市级汇总表(附件2、3、4)。小班调查表和汇总表一式3份,分别报送省、市、县森防站存查。
三、各市及县级疫情发生区要根据普查结果认真制定松材线虫病年度防治方案,内容包括疫情现状、防治思路与目标、防治措施、经费概算等。县(市、区)防治方案要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
四、各市及疫情发生区要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市普查资料与年度防治方案以书面形式一并上报我局。我局将对各地的疫情普查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江苏省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表
2.江苏省2007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分小班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2007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县(区)级汇总表
4.江苏省2007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市级汇总表
无锡市农林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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