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9-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荆政发〔2006〕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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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九月六日

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

《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是服务荆州“工业兴市”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也是我市消防事业逐步巩固、整体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规划。对于继续推进“工业兴市”战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顺利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06〕34号)和《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荆州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消防发展的基础条件、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十五”期间消防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五”期间,我市消防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化消防管理网络日趋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全市消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继续围绕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大局,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

灭火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为构建“和谐荆州”、“平安荆州”,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

消防安全保障。

(三)“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主要目标。

——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

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

改,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

善。

——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安消防队、地方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坚持以党和人民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紧紧围绕

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心,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普遍开展,消防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

——城镇消防规划得到有效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还清“欠帐”,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荆州市情的各项消防制度,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保

障能力,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

——公安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有效落实。消防站数量不断增加,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建设全

部达到国家标准。消防特勤力量训练和作战体系基本形成。

——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部队整体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保卫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人防、铁路、文物等部门与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

任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

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

系,实行认证管理,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自身消防

安全管理水平。各地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消防安全组织

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形成从政府到企业,从机关到基层,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

管的消防安全格局,推动社会消防工作整体发展。

(三)建立消防执业制度,发展消防中介服务。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特殊岗位纳入社会职业范畴

,建立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管理制度,并将职业资格等级与就业范围挂钩。2008年底前,歌舞

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应聘用消防执业人员;2010年底前,80%

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大力发展消防设计咨询、消防设施检

测及维修保养、电气安全检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远程监控等消防中介服务,加强对中

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四)建立稳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加强公

安消防队伍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

队伍、设施建设经费,落实消防部队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保障消防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

务。各社会单位必须保证和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必需资

金,为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五)着力解决威胁城乡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健全重大火灾

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督促消除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消

防安全环境,力争5年内不发生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并建立重大事故责任

终身追究制度。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严防歌舞厅、影剧院、宾馆、

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

火灾隐患滋生。2008年底前,各地全面解决集生产、储存、住宿于一体的工厂、仓库、作坊

等场所火灾隐患问题。在隐患消除前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当地政府应当责令其暂时停产停

业或停止使用,避免养患成灾。

(六)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互相制约的机制。金融机构建立信贷业务与借贷对象消防

安全条件挂钩的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固定资产,未整改不得接受抵押。营业性

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

强灾后社会救助功能;对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准予行政

许可。保险人应当根据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确定和调整保险费率或者

解除保险合同,促使投保单位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一)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各级政府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功能分区,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帐、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2008年底前,城市老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10年底前,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被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镇的市政消火栓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建设。各地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二)加强公安消防站建设。各级政府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力度,改造、完善现有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功能。“十一五”期间,荆

州建立特勤训练基地;在市城区新增2个消防站。“十一五”初期在荆州开发区新建一个公安

消防站;在城市发展较快且又远离公安消防站的片区新建一个公安消防站,并督促指导长航完

成水上消防站建设。大力加强现有消防站的改造升级。2007年底前,特勤消防站建设达到

国家标准,80%的普通消防站设立抢险救援班,40%的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

底前,特勤消防站和所有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三)进一步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水罐车、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底前,全市所有消防中队全部配备大功率水罐车,一线官兵全部配齐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备;2007年底前,市城区消防部队配备消防摩托车,建立机动性强、配备背负式高效灭火装备的消防摩托战斗班。2008年底前,80%以上消防中队配备抢险救援专用车辆,市消防支队机关配备后援保障车、运兵车、通信指挥车;2009年底前,市消防支队根据任务需要配备部分A类空气压缩泡沫车、自卸式消防车、消防排烟车、高喷消防车,建立消防车辆装备器材调配中心。

(四)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成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

中队出警和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指挥命令下达等功能。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

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

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

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06年底前,各地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2010年底前,

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数据、图片实时传输功能。

四、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一)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未经省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消专职消防队。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加强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与指导,帮助提高执勤战备水平和训练实战水平,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各级政府把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招聘具备一定条件的地方专职消防队员和文职人员,从事执勤灭火和公安消防部队内部勤务工作。2008年底前,被省确定的重点镇和经济发展较快的镇全部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伍。

(三)加强消防保安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把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职业培训内容,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防灭火中的作用。公开招募热心消防工作、有一定灭火技能的志愿消防人员,配备相应消防装备,形成平战结合、快速机动的志愿消防力量体系。2008年底前,除重点镇外,全市其它乡镇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积极争取财政对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适当给予补贴。

(四)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改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和办公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努力改善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部队实战能力。公安消防部队按照“抓基层、

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工作思路,遵循科学练兵、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重点加强

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抢险救援演练以

及跨区域性的作战演习,向多功能方向拓展,在处置各种重特大灾害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中充

分发挥自身优势,牢牢掌握主动权,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

五、加快消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一)努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各地公安消防监督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消防警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内外监督。

(二)大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新闻媒体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教育、

劳动保障等部门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使预防火

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全市所有消防站定期向社会开放,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

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推动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

区、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三)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消防工作

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培育社区消防志愿服务组织,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村镇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逐步推动各级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和村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义务志愿消防队,建立村民多户联防组、防火巡逻队等自治组织,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有

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严禁生产

、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重

点把好应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关,防止因消防产品不合格形成重大火灾隐患。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

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

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定期检查考评。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