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源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府办〔2006〕96号

印发河源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建设绿色广东,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市政府决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现将《河源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河源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05〕83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为促进我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促进废旧物质回收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生产率为核心,在不断完善建立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市场体系条件下有序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为我市建立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我市全面发展循环经济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在企业和园区同时展开,选择基础较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园区,用5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创建一批符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具有龙头带动、示范推广作用的清洁生产企业、生态产业园区。

(一)企业层次目标

1.以资源能源型产业和废旧物质回收再加工产业为重点,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管理,开展清洁生产实践,在企业层面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

2.开展污染综合治理,推行清洁生产,建立起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使试点企业达到国家和市清洁生产审核要求。

3.开展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创新活动,使每个试点企业取得至少1项具有推广意义的技术、工艺或产品创新专利。

(二)园区层次目标

1.在选定的2个园区内,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对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开展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再利用创新实践,探索总结企业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形成一批能够带动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模式转型的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

2.通过完善建立补链项目或者与区外企业建立联盟,促进产业生态化集群的形成,使园区内企业产生的边角料、副产品、废弃物实现重复和综合利用。

3.通过促进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流程,加强环境管理,在园区实现废弃物“零排放”。

4.通过建立副产品和废弃物信息共享平台,构筑废弃物资源化通道,促园区物质流和价值链的延伸,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三、工作任务

(一)企业层面

在掌握所属行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在不损害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选择通过技术进步、改进管理、创新生产和运营模式等途径在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上树立行业典范。

1.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设计。围绕增强产品的耐用性、易维护性和易拆卸性,提高产品的能源效率,减少和避免过度化包装,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投入,降低产品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等,试点企业必须在对产品生命周期进行评价的基础上,从产品、制造工艺两个方面开展节能降耗和环境友好的设计,从源头系统考虑经济活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2.建立环境友好的采购制度。在产品、制造工艺进行节能降耗和环境友好的改进基础上,不断提高原材料的采购技术标准,逐步淘汰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促使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进行环境友好的技术创新,通过采购链条的延伸,带动整个行业技术创新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转化。

3.建立环境友好的物流系统。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流向,推动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废弃物物流和逆向物流向环境友好型的转化,建立完善企业环境友好的物流系统,改善企业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推动企业产品所在供应链的环境友好化,进而推动全社会物流系统向环境友好转化。

4.探索环境友好的营销模式。从环境敏感性出发,立足于产品在使用报废后回收再利用,创新广告、促销和产品销售管理模式,变革与市场、消费者的关系,促使营销模式从“购买-使用-废弃”向“购买-使用-回收”转变。

5.推动产品责任延伸制度建设。以对产品出售后的环境影响负责的态度提升售后服务模式,创新产品保修和维修制度,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降低产品提前报废而对环境造成冲击的可能性。

(二)园区层面

在不断完善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之间副产品、废弃物、边角料的互相利用,促使产业集群化和物质流的有效整合,系统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环境冲击最小、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不断提高的园区产业体系。

1.建立集中供热体系。规划和完善建立产业园区集中供热体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有计划地取消企业自建供热系统;争取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2.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标准。为了防止废弃物再利用的低水平投资和低水平循环利用,根据园区的产业结构、废弃物构成和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废弃物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标准,用以指导园区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

3.建立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为了促进废弃物、副产品和边角料在园区得到充分再利用,以及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试点园区要建立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加强企业间有关废物信息,如废弃物数量和规模、生命周期、具有的理化性质等的提供、发布和交换,建立企业、产品、项目、政策和科技成果等与废物交换相关的数据库,实现政府、企业和社区之间的透明、开放和高效的废物交换利用的畅通渠道。通过园区试点取得成功,带动更大区域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4.完善产业体系的生态化改造。为了做到园区经济和生态效益整体最优,做好各试点园区产业生态化建设规划,重建入园企业的链接关系,促进园区产业结构升级和生态化转向;建立、完善废弃物资源回收再用与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中心;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实现污水“零排放”。

四、工作计划

(一)试点单位(第一批)

1.企业:鹰牌陶瓷实业(河源)有限公司(东源县)、河源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源城区)、广东大顶铁矿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

2.园区:连平生态工业园(连平县人民政府)、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试点期限:2006–2010年

(三)实施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2006.12–2007.6):综合部署,有序启动

2007年6月底前,试点企业、园区制订试点实施方案,报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07年12月底前,第一批企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2.推进深化阶段(2008.1-2009.12):系统推进,深化发展

2008年,逐批公布后续试点名单,按照试点领域和重点,全面推进;

2008年下半年,试点中期评估,检查各试点企业、园区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和达到预定目标;

2009年,在中期评估基础上重点攻关,深化发展。

3.总结推广阶段(2010):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2010年6月底前,试点企业、园区写出书面经验总结,报送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底和2011年初,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启动全市新一轮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2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在推进循环经济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扶持机制,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试点企业、园区的工作,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从宏观层面上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包括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及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对试点方案中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协调解决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各试点单位都要相应成立循环经济试点领导机构,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直接联系。建立试点企业、园区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连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园区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到国内外其他城市、园区和企业进行参观和学术交流,向循环经济做得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学习,不断学习和掌握循环经济的新理论成果和实践情况。

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循环经济的理念,普及循环经济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程度,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规范和引导全社会自觉广泛地参与循环经济的建设。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