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严格控制会议的通知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严格控制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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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1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严格控制会议的通知
宜办文〔2005〕62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各类检查评比达标表彰的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在精简检查评比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各类会议过多过滥的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特别是接近年底,此类问题又有抬头之势。为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会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清理成果,减轻基层和群众的负担,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今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检查要以各县市区领导班子政绩实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主。各地各单位举行的各类检查评比项目在上述考核方案中列明的,不再单独进行检查评比;属于上述考核范畴的纳入上述考核,作为最后评定的参照;不能纳入上述两项考核的项目又不是省里明确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能够合并的检查考核项目尽量合并,能够采取书面等其他行政成本较低的方式进行的尽量采取其它方式。要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检查评比以精神鼓励为主,严禁借检查评比和会议表彰的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二、严格控制各类会议
各地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本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坚持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从严把关,狠抓落实,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安排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副职参加,市直各部门不得单独召开评比表彰会。市人大、市政协和市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到会;确需安排的,分别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由分管领导同志参加。各部门不得发请柬要求市级领导参加部门会议和活动。要进一步简化会议新闻报道,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召开的会议外,市直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在宜昌三峡电视台《宜昌新闻》和《宜昌日报》中报道,确需报道的视情况作简讯播(刊)发。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规定,做好严格控制会议的工作。
三、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各地党政部门要严格报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各类会议的报批要严格执行宜办发[2005]16号文件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县市区对直属单位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也要从严控制,不得随意开口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和各类会议,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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