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外经贸局有关我市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佛府办[2007]421号
颁布日期:2007-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外经贸局有关我市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佛府办[2007]4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局《我市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情况的报告》(佛外经贸资字〔200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学习,进一步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我市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情况的报告

市外经贸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优势,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二十多年来加工贸易极大地发挥了外向带动效应,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我们把握政策调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做好应对工作,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加工贸易基本情况及此次政策调整对我市加工贸易的影响

目前,我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贸易企业约1100家,其中外资企业854家,占77.6%。1-10月份,全市加工贸易出口100.14亿美元,其中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83.69亿美元,占83.6%。全市从事加工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仅191家。

与此同时,东莞市共有加工贸易企业421174家,1-10月份加工贸易出口453.5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93.6%。其中,内资企业12638家,占3%;外资企业7856家,占1.86%;三来一补企业7436家,占1.77%;私营企业393244家,占93.4%。在私营企业中,没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约15000家。通过对比我们认为,总体来讲,东莞市加工贸易企业之多,加工贸易出口额所占比重之大远超我市。从企业性质看我市优于东莞市,我市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加工企业仅191家,东莞市是15000家,东莞市目前正以我们为标兵,鼓励没有外贸权的加工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或民营进出口企业;从贸易构成看我市贸易结构比东莞市优胜,我市加工贸易出口占全市出口46.2%,东莞市却占93.5%。当然,东莞市出口总额是我市的2.24倍,我市扩大出口规模仍需努力。

今年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新增了184个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和1853个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客观上对经营者和企业带来了压力。但此次调整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有助于促进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乃至外贸进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2006年进出口规模静态统计,我市经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企业277家,占加工贸易企业总数25.7%;涉及商品150个,占加工贸易出口商品总数13.0%;受影响加工贸易出口额5.17亿美元,占当年加工贸易出口总额4.9%。总体来说,此次政策调整对我市加工贸易冲击不大。因此,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把握政策调整释放出来的国家宏观导向信息,通过引导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走转型升级的路子,使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效应得到显现。

二、我市应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引导企业适应加工贸易新的政策环境,把握机遇,我们推出了六项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成立了加工贸易专责小组。指导五区贯彻落实加工贸易新政策。

二是在学习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调整期的经营策略支持。组织五区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管理人员学习新政策,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及时通知经营加工限制类商品的企业在政策实施之前把在手合同备案,享受原政策待遇,使企业延长过渡期,有充裕的时间考虑经营策略的调整。

三是召开政策宣讲会和企业座谈会。新政策公布后,共召开了8场政策宣讲会,向企业解读新政策。

四是为企业探讨融资问题。为解决企业缴纳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资金周转困难,我们主动与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探讨企业融资的渠道与途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五是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我们选取了受政策调整影响比较大的40家企业为重点联系企业,通过联系与跟踪,为企业的发展策略提供指导意见。

六是深入调研。掌握企业执行新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企业外迁意欲等情况,共提交有关加工贸易的调研报告和分析材料共12篇,尽力为企业争取好的政策。

通过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2007年1-10月份,我市加工贸易平稳发展,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政策效应下加工贸易增速放缓,但仍呈两位数增长

1-10月份我市加工贸易出口100.14亿美元,同比增长18%,占全市出口比重46.2%,比去年底回落4个百分点;加工贸易进口50.28亿美元,同比增长6.5%,占全市进口比重52.2%;由于加工贸易新政策规定联网监管企业于明年8月23日实施,以合同为单元的企业大部分在新政策实施前开设新合同享受原政策待遇,目前对我市加工贸易出口整体暂未构成较大的影响。1-10月份,我市经营加工贸易限制出口商品企业207家,商品143个,加工贸易出口额4.29亿美元,同比增长23.7%;限制进口商品4.18亿美元,同比增长8.5%。

(二)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出口及主要商品出口继续保持增长

近年来,随着吸收外资质量的提高,特别是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实现了利用外资与加工贸易发展良性互动,机电产品已成为我市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主要角色。1-10月份,我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出口75.97亿美元,增长6.3%,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额67.3%。

(三)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占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发展迅速

1-10月,我市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83.69亿美元,增长18%,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额83.6%;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口43.37亿美元,增长6.5%,占全市加工贸易进口总额86.3%。外资企业是支撑我市加工贸易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市民营企业加工贸易出口为4.82亿美元,增长63.4%,占全市加工贸易出口4.8%。

(四)企业规模优势明显

佛山市加工贸易出口超1亿美元企业16家,超5000万美元企业34家,涌现出一批加工贸易高速增长的大型企业。如普立华公司加工贸易出口13.07亿美元,增长23.8%;美的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出口6.18亿美元,增长52.7%;溢达纺织公司加工贸易出口3.03亿美元,增长23.7%;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出口1.69亿美元,增长33.6%。

(五)推进加工贸易扩大内销初见成效

今年随着加工贸易内销审批权的下放,我市通过政策宣传、缩短审批期限、提供优质服务等举措,推进加工贸易扩大内销取得成效。1-10月份,我市加工贸易内销6985.79万美元,比去年同期2782.58万美元增长151.05%。

三、我市加工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工贸易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我市加工贸易仍处在国际产业链低端。加工环节大部份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或工艺技术水平低的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度高,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

二是内资企业参与程度不高。我市加工贸易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内资企业融入比较少,大多数民营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拓展国际市场的积极性不足。

三是加工贸易增值率不高。大多数外资企业虽然设备先进,技术达标,但仍以OEM的方式进行加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掌握在外方手中,导致产品增值率不高,就算是高新科技产品,也存在此类问题。

四、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建议

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是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应坚持用发展方法来解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目前,东莞市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设立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基金,企业转型的环评、消防、土地办证等市属收费,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基金适当进行补贴;对企业成功开拓内销市场的,转型企业自投产纳税之日起,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由市基金按一定比例返还,后两年减半执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按一定比例返还,后两年减半执行。其目的是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或民营企业,推进加工贸易扩大内销,增加地方税收。当然,我市加工贸易与东莞市有所不同,我们在借鉴兄弟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建议。

(一)注重提高加工贸易引进水平,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结构

我市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加工贸易来自外资企业。把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作为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加工贸易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并按照《佛山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实现利用外资与加工贸易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注重提高加工贸易内资企业参与度,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均衡协调发展

目前,我市加工贸易仅有16.4%来自内资企业,要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保税政策,通过加工贸易方式介入跨国公司产业链,促进我市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

(三)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并举,引导“两高一资”产业转移

据海关统计,今年1-10月份,我市经营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的企业207家,涉及限制类商品143个,加工限制类商品出口4.29亿美元,同比增长23.75%。其中,高能耗高污染加工企业125家,产品50个,出口额1.27亿美元;资源性产品加工企业34家,产品21个,出口额0.39亿美元;加工技术水平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63家,产品72个,出口额2.64亿美元。国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减少贸易顺差。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从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并举入手,引导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对于加工技术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加工贸易商品要减少存量,通过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改进工艺技术,提高商品附加值,向自主品牌发展,优化增量;对于“两高一资”的加工企业,政府要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引导产业转移,限制其在本地发展。

(四)促进加工贸易转化为一般贸易发展,提高地方竞争力

一般贸易出口是衡量一个地区国际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指标已倍受关注。充分认识一般贸易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把加工贸易采用国产料件加工比重大、进口料件少的加工贸易转化为一般贸易经营,为我市扩大一般贸易出口提供良好机遇。

(五)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配合当前我市节能减排和产业转移工作,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制度,把企业经营及生产能力的核查工作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生产加工,将环保、能耗、劳保、社保、用工等指标纳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核查范围,对环保和能耗水平不达标或出现环境责任事故的企业,禁止其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对未按规定履行劳动用工手续,或员工工资未到达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不符合企业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不准其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六)注重优化加工贸易发展环境,构筑加工贸易的“绿色通道”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在职能范围内当天审批和出证;筛选确定一批市场前景好、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重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重点联系,通过调查研究,跟踪服务,掌握发展动态;建立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挂钩培养对口技术人才机制,实施人才本地化战略,全力促进我市加工贸易的持续快速发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