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08〕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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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政办〔2008〕18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决定,开展2008年财政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目标任务,强化税收征管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促进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保证收入质量的基础上,确保今年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力争完成调整后的财政收入任务,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27%的目标,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专项检查工作。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程继斌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杨国合副秘书长、市财政局欧阳经华局长、市国税局杨珍局长、市地税局包基智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等单位领导组成。
每个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请各成员单位于12月4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谭奇志,传真电话:3068283)。
三、检查的内容和对象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当前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各单位为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采取的工作措施。
(二)检查对象
市辖一县三区,各经济园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四、检查的实施方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实施方式
由市政府牵头,抽调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经委等单位人员参加,对县区和有关部门收入组织和完成进度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组对本次检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各检查对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迎检工作。检查时间安排在12月份,检查组到达各受检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积极地支持和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为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各受检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级、本单位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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