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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51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淡岩石刻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519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淡岩石刻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5〕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前期工作不充分,我局暂不同意淡岩石刻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现状勘察与历史研究,进一步明确淡岩石刻的分布范围及保护、管理、利用、研究等方面的现状问题,说明编制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应从文化景观角度进一步研究、确定文物本体与周边山水形胜的关系,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划定保护区划。
(二)应明确规划重点,研提文物本体保护、监测和安防措施,确保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应科学分析和评价兵工厂遗存的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其整治措施和展示方式。
(四)补充文物分布图、相关环境现状照片等资料。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审核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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