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油坊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33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王油坊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3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永城市王油坊遗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4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不足,内容不全,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王油坊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遗址的前期勘察,明确王油坊遗址的保存现状,科学分析影响遗址安全的主要因素,补充规划编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分析。

(二)进一步加强王油坊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和研究工作,补充考古调查资料,明确遗址范围、布局和遗存分布以及规划范围,为保护规划编制和后续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三)建议充分考虑遗址所处区位和周边环境,弱化展示利用内容,避免过度展示倾向。

(四)进一步校核规划编制预算。建议针对王油坊遗址所处区位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难度系数,严格控制预算。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王油坊遗址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业耕作、灌溉以及村镇建设等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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