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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巴黎男童合唱团、新加坡歌手蔡健雅、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31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巴黎男童合唱团、新加坡歌手蔡健雅、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315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37、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法国巴黎男童合唱团一行30人于2010年3月1日至31日;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马来西亚歌手方炯镔于2010年3月6日到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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