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皖政办〔2013〕47号
颁布日期:2013-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实施加快皖北振兴战略,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四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复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皖北地区纳入《规划》范围,并明确相关支持政策,为皖北地区带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为促进皖北地区加快振兴,建设美好安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为动力,围绕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四化”协调发展路子,把皖北地区建设成为推动安徽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生产总值比2012年翻一番以上,人均生产总值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耕地面积保持在207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5亿公斤以上,工业化率达到48%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7%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800万户,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四化”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初步形成发展活力彰显、崛起态势强劲的经济区域。

——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粮食生产优势地位更加稳固,“四化”水平大幅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形成与周边地区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的“四化”协调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十项重点工程。

着力实施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提升皖北地区“四化”水平,努力实现“四化”协调发展,夯实建设先行区的物质基础。

1.主导产业培育工程。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新型工业化在“四化”协调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支持淮北重点培育现代食品工业,建成中原经济区乃至全国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做强煤化工、煤电和机械制造产业;支持亳州重点培育现代中药产业,建设具有鲜明区域品牌特色的健康产业基地,做强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能源化工产业;支持宿州重点培育轻纺鞋服产业,打造承东启西、对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轻纺鞋服集散基地,做强家居建材产业和云计算产业;支持蚌埠重点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在新型显示、特色电子、LED和硅基新材料四大领域取得突破,做强高端装备制造和精细化工产业;支持阜阳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华东最大的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做强专用汽车、煤化工及特色纺织产业;支持淮南重点培育煤基产业,打造千亿元级的煤电基地和煤化工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煤机装备制造等接续替代产业。

2.新型城镇化工程。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强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发挥新型城镇化在“四化”协调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发展壮大皖北城市群,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支持蚌埠、阜阳建成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淮北、亳州、宿州、淮南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带动力,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和协同发展,推进交通链接、产业融合、功能互补、生态共建,支持淮南与合肥、淮北与宿州同城化、一体化。根据环境资源承载力,合理确定县城规模,严格规划管理,统筹布局工业、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用地。加大对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产城一体、宜业宜居、功能齐全、生态优美的原则,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力争到2020年,蚌埠、阜阳、淮南发展成200万人口左右的特大城市,淮北、亳州、宿州发展成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10个以上县城发展成中等城市,20个以上重点开发镇建成5万人口以上的小城市。

3.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持续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打造淮北沿淮小麦和玉米核心产区、沿淮水稻核心产区、淮北大豆核心产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装备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优质畜产品、优质水产品和特色蔬果生产,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完善农村经营体制,加快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力争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50亿公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4.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宽带皖北”战略,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物联网等建设,探索云计算应用服务模式,提升信息网络能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交通、现代物流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各环节融合渗透,着力建设智慧城市,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带动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业、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建设,构建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的新机制。

5.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统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实施大物流发展战略,加快阜阳国家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建设,构建以蚌埠、阜阳为中心,淮北、亳州、宿州、淮南为节点的区域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中国(淮北)煤矿机械博览会、黄淮海经济区农博会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信息科技、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健康产业、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兴业态。挖掘、整合皖北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科技、体育、农业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壮大旅游经济。支持老庄文化、淮南子文化、楚汉文化、奇石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传承和发展花鼓灯、皮影戏、寿州锣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潜力大、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品牌。

6.美好乡村建设工程。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村庄布点和建设规划的修编优化。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开展农村环境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铁路、公路、江河沿线及城市、省际、景区周边等“三线三边”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垃圾污水处理、违法建筑控拆、广告标牌治理、绿化改造提升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托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煤塌陷区治理、新一轮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及滩区居民迁建等项目实施,整体推进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通过盘活村级资源资产、发展“能人”经济、培育特色产业等方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传承保护皖北乡村特色文化。到2020年,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

7.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加快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实现集聚发展,完善功能配套,促进人口集中,打造“四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推进皖北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合作共建模式,努力建成产城一体新城区、主导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转移承接区、民营企业孵化区。鼓励各市县与皖江城市带及省外发达地区合作共建园区,发展飞地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支持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及涡阳县、蒙城县、灵璧县、泗县、怀远县、颍上县、临泉县、霍邱县开发园区产城一体化建设试点。整合提升先行区内各类开发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扩区和升级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到2015年,开发园区经营收入超过1万亿元,经营收入超百亿元的园区达到20个以上,国家级开发区达到4至6个。

8.基础设施支撑工程。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蚌埠、阜阳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郑州至徐州、商丘至合肥至杭州客运专线,亳州至宿州铁路,符夹铁路扩能改造,以及淮北至郑徐客专联络线建设,研究规划阜阳至淮北至徐州、亳州至蚌埠至滁州、淮北至宿州至蚌埠、蚌埠至淮南至合肥等皖北城际铁路,逐步构建江淮城际铁路网络。推进济南至祁门、阜阳至淮滨、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淮河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蚌埠港、阜阳港、淮北港、淮南港,以及阜阳、蚌埠、亳州和宿州机场等一批公路、水运、民航重大工程。建设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完善煤炭运输储备配送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坑口电站,实施大中城市和产业集聚区热电联产,支持开展直供电试点,加快建设淮南至南京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升级,推进电网智能化。加快成品油、天然气管网和加气站、城市调峰储备站建设,加强两淮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和煤矸石、煤泥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争创一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引江济淮、淮水北调、驷马山引江补淮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和江巷水库、临淮岗综合利用、沿淮湖泊抬高蓄水位、采煤塌陷区蓄水利用等蓄水工程,加快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建设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推进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启动建设怀洪新河、涡河等大型河灌区和沿淮洼地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国家规划内重要支流、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

9.生态皖北工程。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皖北。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皖北农田防护林、骨干道路林网和森林城镇及绿道建设,加快石质山、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地或废弃地造林绿化,力争到2020年,森林面积达到19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9%以上。促进沿淮调蓄洪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沿淮湖泊洼地生态功能。加强沿淮、黄河故道等湿地生态保护。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加大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实现每个市、县建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能力覆盖辖区乡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及升级改造,2020年前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污染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加大对骨干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界首田营“城市矿产”和淮南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力度。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0.民生提升工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快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皖北人口大县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昂扬向上的皖北人文精神。扩大以社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乡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福利、社会养老服务等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开拓式扶贫,深化连片扶贫攻坚。

(二)加快六项改革创新。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四化”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以改革促跨越、以开放促崛起,推动农业大区向现代经济强区转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四化”协调发展之路。

1.开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在先行区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探索在先行区范围内开展用地指标交易。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先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鼓励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争取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维护农民宅基地收益物权。争取、落实国家对先行区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省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对先行区适度倾斜。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控、动态评估与适时修订机制。

2.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争取国家在先行区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尽快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粮食生产大县设立村镇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争取国家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限额、金融机构再贴现限额、存贷比控制指标等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债券,利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流转融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进宿州、蚌埠龙亢农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加快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发展村级公益事业,逐步提高财政奖补比重,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建一批示范县和示范社。

4.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围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推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支持淮北、淮南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向其他地区拓展。高水平编制和完善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村庄布点等专项规划。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度,推进路、水、电、气、通信、环卫、公交、养老等基本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医疗、教育等一体化发展步伐。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探索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效措施。

5.创新农村人口有序转移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大力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解决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户籍问题,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切实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民进城制度安排,探索促进皖北地区人口向皖江城市带等地区跨区域转移途径。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工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利益,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法进行流转。

6.创新开放合作机制。深化皖北与皖江城市带地区市县结对合作,以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为重点,逐步向产业发展、要素流动、社会管理等领域拓展,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南北区域良性合作发展格局。加强与中原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等地区交流与合作,建立省市级多层区域合作平台。加强与河南、江苏等省合作,推进沿淮经济带建设,依托淮河水运通道及沿淮路网通道,科学有序推进淮河岸线开发,加强沿淮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构建城市合理布局、产业合理分工、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共治的内河型经济发展新格局。深化长三角发展分工,加强与珠三角、环渤海及中西部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协同发展。发挥蚌埠、阜阳铁路枢纽作用,打造内陆“无水港”,支持开通铁海联运班列,加强与沿海沿边通关协作,为外贸企业提供便利口岸物流环境。深入开展国企民企进皖北活动,完善与央企、全国知名民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先行区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规划》实施。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积极支持先行区建设。密切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中原经济区其他省份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中原经济区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先行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先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建设先行区重大意义的认识,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先行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建设先行区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先行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先行区科学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推动“四化”协调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规划》明确的重大政策,紧密结合先行区实际,及时在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产业升级和投资引导、统筹城乡发展、生态补偿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

(四)强化人才保障。坚持教育、人才等资源向先行区倾斜,积极支持先行区人才智力建设。提高先行区教育投入占全省比重,努力将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先行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农村实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五)严格督促检查。省皖北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和先行区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强化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适时开展《规划》实施和先行区建设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工作任务分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

工作任务分解

为推动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现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1.支持淮北重点培育现代食品工业,建成中原经济区乃至全国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做强煤化工、煤电和机械制造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及淮北市政府等负责落实,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支持亳州重点培育现代中药产业,建设具有鲜明区域品牌特色的健康产业基地,做强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能源化工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及亳州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支持宿州重点培育轻纺鞋服产业,打造承东启西、对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轻纺鞋服集散基地,做强家居建材产业和云计算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及宿州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4.支持蚌埠重点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做强高端装备制造和精细化工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蚌埠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5.支持阜阳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华东最大的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做强专用汽车、煤化工及特色纺织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阜阳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6.支持淮南重点培育煤基产业,打造千亿元级的煤电基地和煤化工产业基地,加快发展煤机装备制造等接续替代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及淮南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7.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强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8.发展壮大皖北城市群,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支持蚌埠、阜阳建成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淮北、亳州、宿州、淮南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带动力,推进交通链接、产业融合、功能互补、生态共建,支持淮南与合肥、淮北与宿州同城化、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9.根据环境资源承载力,合理确定县城规模,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布局工业、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用地。加大对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0.深入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持续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打造淮北沿淮小麦和玉米核心产区、沿淮水稻核心产区、淮北大豆核心产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和农业装备水平,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1.大力发展优质畜产品、优质水产品和特色蔬果生产,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构建新型农村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力争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50亿公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成为全国新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2.实施“宽带皖北”战略,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物联网等建设,探索云计算应用服务模式,提升信息网络能力,推进“三网”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3.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交通、现代物流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各环节融合渗透,着力建设智慧城市。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带动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业、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建设,构建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办理的新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4.加快阜阳国家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建设,构建以蚌埠、阜阳为中心,淮北、亳州、宿州、淮南为节点的区域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提升中国(淮北)煤矿机械博览会、黄淮海经济区农博会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信息科技、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健康产业、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兴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贸促会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5.挖掘、整合皖北地区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科技、体育、农业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壮大旅游经济。支持老庄文化、淮南子文化、楚汉文化、奇石文化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传承和发展花鼓灯、皮影戏、寿州锣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省旅游局、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6.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潜力大、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7.加强村庄布点和建设规划的修编优化,做好与全省市、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的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8.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省财政厅、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信社、省工商联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19.开展农村环境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铁路、公路、江河沿线及城市、省际、景区周边等“三线三边”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垃圾污水处理、违法建筑控拆、广告标牌治理、绿化改造提升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文明办、省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团省委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0.依托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采煤塌陷区治理、新一轮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及滩区居民迁建等项目实施,整体推进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通过盘活村级资源资产、发展“能人”经济、培育特色产业等方式,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传承保护皖北乡村特色文化。(省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电力公司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1.加快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实现集聚发展,完善功能配套,促进人口集中,打造“四化”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皖北现代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模式,努力建成产城一体新城区、主导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转移承接区、民营企业孵化区。鼓励各市县与皖江城市带及省外发达地区合作共建园区,发展飞地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支持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及涡阳县、蒙城县、灵璧县、泗县、怀远县、颍上县、临泉县、霍邱县开发园区产城一体化建设试点。整合提升先行区内各类开发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和升级国家级开发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结对合作市政府及淮南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3.支持蚌埠、阜阳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郑州至徐州、商丘至合肥至杭州客运专线,亳州至宿州铁路,符夹铁路扩能改造,以及淮北至郑徐客专联络线建设,研究规划阜阳至淮北至徐州、亳州至蚌埠至滁州、淮北至宿州至蚌埠、蚌埠至淮南至合肥等皖北城际铁路,逐步构建江淮城际铁路网络。推进济南至祁门、阜阳至淮滨、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淮河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蚌埠港、阜阳港、淮北港、淮南港,以及阜阳、蚌埠、亳州和宿州机场等一批公路、水运、民航重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4.建设两淮大型煤炭基地,完善煤炭运输储备配送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坑口电站,实施大中城市和产业集聚区热电联产,支持开展直供电试点,加快建设淮南至南京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升级,推进电网智能化。加快成品油、天然气管网和加气站、城市调峰储备站建设,加强两淮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和煤矸石、煤泥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争创一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5.建设引江济淮、淮水北调、驷马山引江补淮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和江巷水库、临淮岗综合利用、沿淮湖泊抬高蓄水位、采煤塌陷区蓄水利用等蓄水工程,加快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建设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推进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启动建设怀洪新河、涡河等大型河灌区和沿淮洼地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大中型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国家规划内重要支流、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6.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皖北。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皖北农田防护林、骨干道路林网和森林城镇及绿道建设,加快石质山、废弃矿山等未利用地或废弃地造林绿化,力争到2020年,森林面积达到19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9%以上。促进沿淮调蓄洪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沿淮湖泊洼地生态功能。加强沿淮、黄河故道等湿地生态保护。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加大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7.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实现每个市、县建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能力覆盖辖区乡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扩能增效及升级改造,2020年前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8.加强污染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深化淮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9.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加大对骨干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界首田营“城市矿产”和淮南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力度。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能源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0.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1.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快提高人口综合素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广电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皖北人口大县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3.扩大以社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乡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福利、社会养老服务等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开拓式扶贫,深化连片扶贫攻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4.开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在先行区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探索在先行区范围内开展用地指标交易。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先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鼓励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争取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维护农民宅基地收益物权。争取、落实国家对先行区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省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对先行区适度倾斜。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管控、动态评估与适时修订机制。(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5.争取国家在先行区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金融组织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尽快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粮食生产大县设立村镇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争取国家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限额、金融机构再贴现限额、存贷比控制指标等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债券,利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流转融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6.深入实施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推进宿州、蚌埠龙亢农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加快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发展村级公益事业,逐步提高财政奖补比重,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效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建一批示范县和示范社。(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7.围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推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支持淮北、淮南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向其他地区拓展。高水平编制和完善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村庄布点等专项规划。推进路、水、电、气、通信、环卫、公交、养老等基本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医疗、教育等一体化发展步伐。(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8.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大力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解决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户籍问题,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民进城制度安排,探索促进皖北地区人口向皖江城市带等地区跨区域转移途径。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工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利益,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法进行流转。(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及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39.深化皖北与皖江地区市县结对合作,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与中原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等地区交流与合作,建立省市级多层区域合作平台。加强与河南、江苏等省合作,构建城市合理布局、产业合理分工、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共治的内河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强与珠三角、环渤海及中西部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协同发展。发挥蚌埠、阜阳铁路枢纽作用,打造内陆“无水港”,支持开通铁海联运班列。深入开展国企民企进皖北活动,完善与央企、全国知名民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及结对合作市政府、淮南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40.先行区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规划》实施。(先行区各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41.密切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中原经济区其他省份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中原经济区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先行区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负责落实)

42.开展先行区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建设先行区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先行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省皖北办、省委宣传部等负责落实)

43.认真研究落实《规划》明确的重大政策,及时在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产业升级和投资引导、统筹城乡发展、生态补偿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皖北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负责落实)

44.坚持教育、干部、人才等资源向先行区倾斜,积极支持先行区人才智力建设。提高先行区教育投入占全省比重,努力将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加大干部工作支持力度,完善南北干部任职挂职制度。优先支持先行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农村实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皖北办等负责落实)

45.加强对《规划》实施和先行区建设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强化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目标任务落实。适时开展《规划》实施和先行区建设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皖北办、省统计局等负责落实)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