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巢政办明电[2014]27号
颁布日期:2014-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绿色殡葬环境,建设美好生态巢湖,现就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做好预案。清明是缅怀亲人、悼念逝者、安葬骨灰的传统节气。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举措,科学安排,做好预案,大力推广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切实做到文明和谐、平安有序。

二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工作组,负责协调、督查各地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市清明期间群众祭祀安全保障协调工作,加强对市殡仪馆、万山生态陵园等殡葬单位的督查;将全市较大规模公墓情况及时抄告有关单位,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祀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通报全市。市公安局负责全市交通疏导、治安维护、消防安全等保障工作,对全市祭祀路线可能出现的拥堵现象进行摸排,并在各交通路口树立指示牌,安排警力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加强治安维护,在重点祭祀场所安排消防车辆备勤。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倡导市民文明祭祀。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并在重点区域安排防火专业队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制定公交运行保障方案,适时开通清明祭扫公交专线,保障市民祭祀出行畅通。市城管局负责道路沿线禁燃鞭炮、抛撒纸物等。市物价局负责丧葬用品及殡葬服务市场的价格管理,重点查处收费价格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合规行为。各乡镇、街道负责属地管理,对所有公共祭祀场所安全保障工作要逐一摸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并将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到镇、街道负责人和包村干部与村(居)两委会成员,同步加强对散乱坟场祭祀活动的管理,彻底清除火灾隐患。

三要缜密谋划,确保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祭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安全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充分预判,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要加强规范管理,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围绕“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绿色殡葬”的宣传主题,大力宣传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积极推广江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式,努力营造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氛围,让清明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

四要领导带头,加强值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于4月3日下班前将值班表传真至市政府办值班室(82314991),清明节当天一律安排主要负责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节日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按照《巢湖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巢应急委[2013]2号)的要求进行上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