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事项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宁政办〔2014〕124号
颁布日期:2014-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事项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4〕7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宁德”网上办事栏目内容,整合和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市直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现将有关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市直有关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行政职权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等)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管理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

二、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

(一)办事事项统计样表(表一)

宁德市**(委、办)局行政职权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计表

单位:(公章)领导签字:时间:

事项类别

事项数

行政许可事项

共*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共*项

行政处罚事项

共*项

行政确认事项

共*项

行政征收事项

共*项

行政强制事项

共*项

行政裁决事项

共*项

行政监督检查事项

共*项

行政给付事项

共*项

其他行政职权事项

共*项

管理服务事项

共*项

便民服务事项

共*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二)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暂不收费的起止时间;

不收费的: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数量限制

有数量要求时:必须列明条件;

无数量要求时:统一按“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填写,不准填“无”。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承诺期限

【文字】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受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网上受理需提供链接地址)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三)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暂不收费的起止时间;

不收费的: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数量限制

有数量要求时:必须列明条件;

无数量要求时:统一按“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填写,不准填“无”。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承诺期限

【文字】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受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网上受理需提供链接地址)

(四)行政处罚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四)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裁量规则

【文字】或【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五)行政确认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五)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暂不收费的起止时间;

不收费的: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受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网上受理需提供链接地址)

(六)行政征收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六)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征收标准

【文字】或【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办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七)行政强制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七)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强制措施

【文字】

裁量规则

【文字】或【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八)行政裁决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八)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办公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九)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九)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办公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十)行政给付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十)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办公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十一)其他行政职权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十一)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管、行政给付、其他职权。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暂不收费的起止时间;

不收费的: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受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网上受理需提供链接地址)

(十二)公共服务事项数据规范样表(表十二)

事项名称

【文字】

事项类别

【文字】请选择管理服务、便民服务。

法定依据

不涉密: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条款项等内容;

涉密时: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暂不收费的: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暂不收费的起止时间;

不收费的:统一按“不收费”填写,不准填“无”。

申报条件

1.【文字】

2.【文字】

申报材料

1.【文字】

2.【文字】

办理流程

1.【文字】或【流程图】

2.【文字】或【流程图】

数量限制

有数量要求时:必须列明条件;

无数量要求时:统一按“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填写,不准填“无”。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填写

承诺期限

【文字】

相关表格

有表格的:必须将“表格、样表”以附件方式与该事项存在同级目录中。

有表格但只准现场领取的: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填写,不准空缺。

无表格的:统一按“本事项无办事表格”填写,不准空缺。

办理机关

【部门名称】

责任部门

【具体承办科室名称】

受理地址

填写具体内容为:受理机关名称、具体地址(若在行政服务大厅,要具体到窗口)。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联系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监督电话

【电话:0593-1234567】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网上受理需提供链接地址)

三、填报要求

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进行填表。

(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二)》格式填报,内容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数量限制、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受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受理形式。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三)》格式填报,内容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数量限制、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受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受理形式。

(三)行政处罚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四)》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处罚类别、法定依据、办理流程、裁量规则、法定期限、办理机关、责任部门、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四)行政确认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五)》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受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受理形式。

(五)行政征收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六)》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征收标准、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办理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六)行政强制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七)》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强制措施、裁量规则、办理机关、责任部门、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七)行政裁决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八)》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八)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九)》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九)行政给付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十)》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十)其他行政职权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十一)》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受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受理形式。

(十一)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办事事项数据规范样表册(表十二)》格式填报,内容应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数量限制、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相关表格、办理机关、责任部门、受理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受理形式。

四、报送时间

办事事项统计表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数字办电子政务科,办事事项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报送截止时间:7月15日。联系人:陈丽亭,联系电话:2076586。

五、其他要求

(一)办事项目涉及到取消、下放、变更等重要程序,应及时抄送市数字办电子政务科,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同步更新。

(二)已经下放的办事项目也需报送,并注明该项目属省级项目下放或市级项目下放。

(三)提供下载的空表要求表格名称与办事事项中要求提供的表格名称一致,表格真实可用,页面排版正常;并提供与空表一一对应的样表,样表填写详细、规范。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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