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将2011年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按部门分解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今年的目标任务。要对照所承担的任务逐级分解,层层靠实责任,件件抓好落实;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各单位必须按季度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反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始终将分管工作任务抓在手上,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工作落实。为充分调动各级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1.对于省政府目标责任书,省政府考核排名在前3位,受到省政府奖励的单位继续实行重奖,一次奖励不低于20万元;对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考核排名4—11名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目标责任书任务考核排名后3位的单位领导在政府全体会上作检讨性发言,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对没有客观原因且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处罚,扣发相关责任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连续2年受到处罚的单位,要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2.对于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排在前6名的单位予以奖励,奖金10万元;对没有完成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且没有客观原因的单位予以处罚,扣发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连续3年受到处罚的单位,要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3.对省上对口业务部门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单位予以重奖,奖金不低于10万元。对争取省上项目资金排名前5位的单位(不含政策性下达资金)予以重奖,奖金不低于10万元。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金政办发〔2011〕19号附件1.xls

金政办发〔2011〕19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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