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5〕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深刻吸取近期河南、黑龙江、云南、青海等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政府“1·15”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笑虎同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中办国办紧急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1·15”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全力打好冬春火灾防控攻坚战役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和改善本县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迅速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把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作为重点,及时排查整治,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到位。对于安宁区水挂庄等1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兰州饭店等1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县区政府、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开辟消防工作专栏、专版、专题,组织媒体和记者集中采访等形式,宣传先进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要加强重点时段宣传力度,在“两节”、“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要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经过培训上岗。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系统特点,挖掘利用内部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从根本上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三)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准备工作,配全配齐易损耗、常规灭火救援药剂、防护装备,积极采取车辆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大辖区消火栓熟悉和维护保养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排查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战时完好、方便易找。要针对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开展实地实装实战演练,切实做好灭大火、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一处报警、多点调派、多线并进”的原则,防止因初战力量不足造成救人控火不力、贻误战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和各类事故,公安、消防、交通等救援力量能迅速响应、密切协作。

三、各司其职,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安排,系统分析查找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为政府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分析查找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高危区域,及时梳理制约当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方式,逐个治理解决。

二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发挥监管职能,逐级传递压力,形成监管合力。建设部门要重点监管好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民政部门要抓好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文广部门要抓好歌舞厅、KTV、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要重点监管好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卫生部门要重点监管好医院、医疗系统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旅游、文物等部门要重点抓好酒店、景区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春节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各行业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管辖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防火监督职责,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等“九小场所”排查,重点抓好“小”场所、整治“小”隐患,确保消防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切实落实责任。社会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单位内部巡查,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社会单位发生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单位火灾事故责任,做到查清事故原因、处理事故责任者、落实整改措施。基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楼院要充分依托现有政策、机构及平台,扎实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和升级转型,确保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

四、落实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工作问责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消防安全责任问责办法》(兰办发〔2014〕78号),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因工作不主动导致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对县区主要负责人、有关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全市区域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任务分解表

2.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2日

2015兰政办发14号1.xls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2/P020150205397891707802.xls

2015兰政办发14号2.xls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2/P0201502053978924672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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