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天政办发〔2009〕123号
颁布日期:2009-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政办发〔2009〕123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持区域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和安全。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粮食收购是搞活粮食流通、确保粮食供应的基础,也是保证粮食增产增收、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稳粮、增收、强基础、保民生”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确保全市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活流通,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

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有资质的粮食收购主体入市收购,参与竞争。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特别是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模范执行依质论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不得给农民打白条和代扣代缴各种费用。要严把粮食入库质量关,凡入市收购的企业要做到粮食收购价格公开、标准公开、样品公开,让农民交上“明白粮”。要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让售粮农民满意。

三、克服困难,进一步解决好夏粮收购仓容问题

“5.12”地震使全市粮食系统仓储基础设施遭受了严重损失,给粮食收储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各级政府要从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为粮食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好夏粮收购中仓容问题。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挖掘仓容潜力,积极腾仓并库,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为新粮收购做好准备。仓容问题特别突出的县区要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抓紧对储粮仓房的加固维修,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仓容。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租用社会闲置仓容,扩大粮食收储能力。

四、加大力度,积极充实地方粮食储备

充实地方粮食储备,是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稳定粮食价格的有效措施。在年初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上与各县区签订了地方粮食储备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抓住夏粮丰收、粮源较多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地方粮食增储任务。

五、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好粮食收购资金问题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会同农发行与粮食购销企业共同搞好市场分析预测,切实解决好夏粮收购资金贷款供应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保证收购资金的充足供应;粮食收储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紧紧围绕“扩大收购,增加效益”的目标要求,努力扩大夏粮收购融资渠道,搞活粮食流通。

六、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各级粮食稽查组织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对于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夏粮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派出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各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市场进行检查,指导夏粮收购,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

七、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县区政府要把做好夏粮收购作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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