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发〔201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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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0〕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立足生态安全屏障、立体交通枢纽、经济通道”的发展定位,突出生态建设、现代农业、通道经济三个重点,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20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1件,政协提案143件。认真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于改进政府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及今后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行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领导包案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权利;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认真研究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义务和政治责任。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经过调研提出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建议提案实行政府领导包案办理,有利于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形成认真办理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对建议提案实行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改进工作和转变作风,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二、政府领导包案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
(一)目标任务。市政府领导依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从部门(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见附件)确定1-2件能够以点带面、产生整体效应的重点建议提案亲自进行包案办理,要亲自部署,亲自阅批,亲自办理,亲自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亲自检查落实。要适时听取部门(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事项进行研究协调,并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
(二)办理程序。对市政府领导确定包案办理的重点建议提案,按照“谁主办,谁落实”的原则,办前由主办部门(单位)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办理方案,并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执行。办中,必须坚持先面商再答复,要在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征求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再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或现场答复会进行答复。办后,要做好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工作,确保办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时限要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在每年交办会后的20日内,由政府领导分管口的部门(单位)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确定。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的建议提案一经确定,主办(部门)单位要在15日内制订出办理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办理任务。
三、创新办理工作思路
各承办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要在继续坚持现场办理、面商面复、网上办理、跟踪督查等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会议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搭建办理平台,共同讨论研究办理。也可参照政府领导包案办理建议提案的做法,选择一些建议提案作为部门重要建议、重要提案进行包案办理,力争办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附件:201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解表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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