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来宾市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来宾市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3〕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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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来宾市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政发〔2013〕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花卉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花卉产业具有高效、高辐射、高附加值的特性,每亩花卉产值相当于种植普通粮食作物或其他经济作物的3-5倍,花卉产业同时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提供农村大量就业岗位,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二)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发展花卉产业,挖掘花卉文化内涵,拓展花卉休闲领域,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发展花卉产业,将拉动旅游、餐饮、庆典活动等第三产业发展以及花卉物流、园艺、花材等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消费,增加税收,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抓住机遇,完善措施,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交易市场体系,壮大花卉产业规模,实现我市花卉产业跨越式发展,把花卉产业建设成为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五)目标任务。通过8年的努力,把花卉产业建成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到2015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产业产值达到6.1亿元;到2020年,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10万亩,产业产值达到13.3亿元,形成比较完善的花卉生产、交易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花卉中心。
三、主要工作措施
(六)加强对花卉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发展花卉产业是我市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花卉产业发展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花卉示范基地建设,加快花卉产业的发展。
(七)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进新科技、新品种,有效促进科技与生产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科技人员、企业家和花农的积极性。鼓励科研、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到花卉企业任职和兼职,以及带头创办、领办或合办花卉生产基地。大力推广新型容器育苗、组织育苗、滴水灌溉和配方施肥等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提高花卉品质,提高花卉产品市场竞争力。
(八)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培育花卉龙头企业,鼓励花卉企业建设花卉产业园和花卉种植示范基地,引进新品种、新设施、新技术,做大做强花卉产业。同时,支持农户成立花卉专业协会或合作组织,形成规模化经营的花卉产业。
(九)建立健全花卉交易市场。市商务局要加快花卉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开辟花卉销售渠道,推动花卉产业发展。
(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两级花卉产业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发动和技术生产服务,组织开展花卉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类技术培训,提高花卉从业人员生产、管理、销售能力。
(十一)强化配套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强化服务。供水供电部门对花卉苗木生产用水、用电按一般农业用水、用电标准收费。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强花卉苗木疫情防控和技术指导,及时为花卉生产、销售企业办理花卉苗木运输证、检疫证等相关手续。
(十二)强化检查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花卉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加大对假冒伪劣违法案件、侵权案件的查处,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植物检疫,防止有害生物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障花卉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四、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
(十三)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花卉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花卉示范基地建设、种植大户、交易市场建设、技术推广、培训等。同时,整合林业、现代农业、扶贫、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和科技创新等涉林支农项目资金,扶持花卉产业。
(十四)采取激励政策。新建、扩建花卉生产基地或创办花卉交易市场,且资金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享受市政府贷款贴息政策,并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十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更好地培植和引导花卉产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根据花卉产业的特点,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十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花卉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优先支持花卉生产基地、花卉专业市场的建设,对花卉生产企业、花卉种植户等,有关金融部门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十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商前来投资花卉产业。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发展花卉产业,支持农民以土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积极培育花卉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建设花卉生产基地,充分调动农户发展花卉产业的积极性,加速我市花卉产业上规模、上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市花卉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花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全市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应设立相应的花卉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适合本地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协调、检查、服务、指导等工作。
(十九)落实工作责任。把花卉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十)加强分工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共同推动全市花卉产业发展。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技术和典型,为花卉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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