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6〕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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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6〕26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6日
梧州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的通知》发改财金〔2014〕28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74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63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行政体制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紧扣梧州社会发展目标,以政府信用为表率、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稳步推进梧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打造“信用梧州”,使“信用”成为增强梧州竞争实力的催化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速,实现我市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市政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全力推进“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
(二)人民银行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指导职能,规范信息采集和评价行为,实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互补兼容。
(三)协同配合原则。各级政府,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金融办,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银行和发展改革委共同推动,市县(区)镇(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统筹规划,集中统一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农户信息系统、中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同一平台上互联共享。
(五)科学合理实用高效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户、中小(微)企业、政府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指标、评分标准和操作流程,使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成本低、数据更新快、操作简便。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惠及企业和个人”的作用。注重有效性和前瞻性的有机结合,便于与广西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接轨融合。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一个保障、两大平台、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完善地方性信用法规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和联合惩戒、监督体系,为地方信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两大信用服务平台,即在强化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市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并不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平台建设。三是建立三项信用管理机制,即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市场信用服务机制和社会信用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市政府提出的“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任务,力争把我市创建为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市。
“一套系统管信用”系统架构图
梧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金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市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各县(市、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原则,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市、区)力争到2015年底前建立起简明实用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户建立信用档案。依托建立的系统扎实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市、区)农村信用“四级联创”活动,实现每个村有信用户、每个乡镇有信用村、每个县(市、区)有信用乡镇的目标,不断提高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占比,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信贷优惠政策得到落实,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成效更为明显。力争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相关指标基本达到信用县(市、区)标准。同时,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根据需要充分利用扶贫部门开展的贫困村、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差异化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息采集与更新长效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批量采集、整理、更新、加工,建立全市联网共享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应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企业授信审批提供参考,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序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全面开展“诚信企业”创建评选活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诚信企业”,并引导金融机构对“诚信企业”从简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授信额度和抵押比例、减少利率上浮等方面给予信贷优惠和倾斜支持。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强化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行政奖罚信息以及纳税、合同履约、产品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司法执行等信用信息为重点,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进行归集整合,搭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稳步推进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搭建由梧州市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共同构成,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为核心的梧州市金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建成由梧州市金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同构成的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信用建设宣传、信用信息发布等提供服务,并在共享服务平台上实现对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农户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的联网核查。
(五)成立信用管理专门机构,并逐步探索信用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成立梧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信用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为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信用服务。
系统组织管理基本构架:
梧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六)加快地方信用法规建设,建立信用监管和奖惩联动机制。根据地方实际出台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中,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等事项中,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将失信企业与其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人信用挂钩;对失信个人在银行授信、信用卡申领、人才引进、提拔任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用、政府资金扶持和补贴、社会救济等方面采取限制等惩戒性措施。
(七)全面推进诚信商区和诚信园区建设。积极探索推进诚信商区和诚信园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至2个商业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商区(街区)创建诚信商区,遴选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创建诚信产业园区。定期在诚信商区和诚信园区内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活动,促进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商区和园区的实际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重点扶持一批诚信示范企业做大做强。
(八)积极推广应用信用产品,培育和拓宽信用产品市场。及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在招商引资、资质认定、资金扶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国债资金项目、政府贴息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等环节嵌入使用信用报告、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的制度性安排。将实施信用准入制逐步扩大到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由各类市场主体依照自身信用水平参与市场交易,促进企业及相关人员自觉守信,诚信经营。
(九)构建诚信宣传长效机制。整合宣传资源,积极探索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宣传新模式,统一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重合同、守信用”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并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扩大诚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加诚信为主题的德育教育内容,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的诚信教育。联合教育管理部门、地方高校、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信用学历教育、在职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等多层次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诚信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预防腐败局)、市文明办、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金融办)、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梧州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梧州海关、梧州银监分局、梧州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政府等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梧州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各项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具体负责对“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市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各大分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地方和行业信用建设出发,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快实现无缝对接和联合监管,形成行业与部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狠抓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等要将“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相关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并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市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加大政策和资源扶持,确保改革取得成效。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创建中小(微)企业信用示范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及其他诚信园区和商区,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相关工作的费用支出纳入年初地方财政预算,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梧州市“一套系统管信用”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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