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梧政办发〔2013〕68号
颁布日期:2013-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7日

梧州市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

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13号)精神,积极有效扩大进口,增强进口综合效应,现就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进口重要性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加强进口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进口不仅有利于增加国际市场总需求、推动世界经济加快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而且对于改善对外关系、提升全球贸易话语权、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压力、促进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引导居民消费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进口是实现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外贸易的基本任务。当前,我市经济进入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对外贸易也进入了进出口并重的新阶段。积极扩大进口,是进一步发挥我市西江经济带的区位优势、创造对外开放新优势的现实需要,是弥补国内能源资源缺口、推动经济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自主创新进程的内在需要,也是满足国内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进口的重要意义,从提升开放质量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拓展发展思路,把加强进口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进口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二)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坚持进口与产业发展互动,坚持进口与扩大内需衔接,坚持进口和“走出去”联动,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互补,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深化开放合作、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目标。经过几年努力,逐步完善我市进口市场体系,不断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使进口市场布局更趋合理,进口总量和结构同步提升,进口在服务经济、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进口年均增长25%以上,高于出口和对外贸易年均增速5%以上。我市进口增幅继续超过全区平均水平,占全区的比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培育进口需求

(四)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抓住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的机遇,重点扩大我市“雁行阵势”产业体系建设所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新型环保装备等进口,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比重。鼓励企业引进重大先进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抢占技术发展制高点。

(五)拓展重要物资和消费品进口。积极配合国家实施能源资源战略储备计划,结合我市“雁行阵势”园区布局,积极参与境外资源能源合作开发,进一步扩大各类再生资源、矿石、松香等大宗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和回运,争取若干重要进口物资储备项目布局我市。适应扩大居民消费的需要,增加高级时装、高档家用电器、高品质消费类电子和数码影像产品等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升级、消费带动能力强的产品进口。

(六)大力发展加工贸易进口。利用我市成为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机遇,积极实施东向战略,承接东部加工制造业转移,推动本土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和供应链,大力发展进料加工及装配业务,促进更多原材料、基础部件、半成品进口。鼓励和发展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加工贸易,带动核心元器件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不断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快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体系建设,拓展内销渠道,简化内销手续。

(七)促进服务贸易进口。根据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积极扩大服务贸易进口。加快发展与传统产业调整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有和专利技术特许、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进口,积极引进研究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管理咨询、环境服务等前沿服务领域。稳步扩大旅游、商业服务等传统领域进口,充分挖掘创意时尚、文化传媒、教育培训、养生养老、医疗保健等新的需求潜力,有序扩大高端生活性服务进口。

四、建立完善促进进口的市场体系

(八)实施进口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企业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关税减让协定,不断扩大零关税和低关税产品进口,推动进口渠道多元化。以先进技术及设备、关键零部件、高品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积极拓展自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口。以能源资源和新兴工业品为重点,着力扩大自非洲、俄罗斯、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依托港澳台进口渠道优势,共同开展进口贸易。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农产品、能源资源全球定价体系,提升国际市场话语权。

(九)建设专业进口商品交易中心。以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为契机,规划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大型商品市场,扎实推进中恒国际医药物流产业园、毅德商贸物流城、沃尔玛仓储配送中心等一批重点商贸物流建设,提升进口组织化程度和交易集聚化水平,吸引知名品牌和经销商入驻,建成面向世界的国际性专业市场。

(十)促进进口和国内流通相衔接。鼓励我市大中型流通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区内进口商建立业务合作联系,减少中间环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整合进口相关环节,打造“国际采购-进口-自营销售”一体化平台。鼓励企业代理经营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推行进口商品流通的“国民待遇”,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再检验、检测。

(十一)培育发展各类进口主体。扶持国有、民营等内资企业提升进口能力和份额,推动出口龙头企业向进出口并重转型,打造若干大型综合性进口企业集团。在中小企业中选择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商品符合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要求的骨干企业,集中力量孵化成为专业化进口队伍。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扩大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等进口。

五、培育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和载体

(十二)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批复我市设立梧州出口加工区,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家级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优势,吸引东部加工贸易企业梯度转移到我市,培育具有产业链特色的加工贸易产业群,扩大进口。

(十三)积极参加进口商品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外展会,为我市采购商与国内外生产商牵线搭桥,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赴境外开展商品采购活动。开发建立各类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帮助进口企业降低贸易成本。

(十四)培育各产业园区为进口促进平台。积极推进“雁行阵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围绕打造再生资源、再生不锈钢、电子信息、陶瓷、机械造船、林产林化等支柱产业,加大先进设备、再生资源、松香、钛矿等进口,扩大进口范围,推动各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

(十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引导我市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国家有关进口设备免税优惠政策,增加对国外先进设备的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等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外贸企业用足用好进口贴息政策。

(十六)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用好国家和自治区促进进口各项优惠政策,对列入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技术、产品进口给予贴息;对进口平台、进口基地、进口市场体系、进口信用保险、进口促进及公共服务、境外资源性产品回运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七)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配合落实国家关于全部出口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切实解决退税周期长、应退税款大量占压问题,提高企业进口先进设备的积极性。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减免税的审批速度。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和消费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关税。

(十八)统筹保障重点进口项目用地。对列入自治区优先发展目录、符合集约用地条件的重点进口项目,包括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进口资源加工区、进口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用地,市政府统筹保障项目合理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

(十九)加大进口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外汇结算、贸易融资等服务,通过进口押汇、海外代付等金融产品切实节约企业营运成本,抵御汇率风险。大力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引导有需求的进口企业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节约汇兑成本,享受本币结算的政策优惠。稳步推进货物贸易核销制度改革,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简化A类进口企业的对外付汇手续,缩短业务时间。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主动提供服务,在对外支付结算、外汇融资及对外投资等方面为进口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不断促进企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二十)积极利用进口信用保险业务。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宁营业管理部政策性和专业优势,为企业进口提供信息咨询、风险分析等服务。鼓励企业投保进口预付款信用保险,增强进口谈判能力,开拓多元进口渠道。

七、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十一)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大力推广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方便企业缴税;对涉及归类、估价和原产地等需要审核而影响及时通关的,灵活采取保金、保函等方式办理通关事务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免担保待遇。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报关台设立咨询专岗,及时、有效解答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紧急、疑难问题,积极宣传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畅通二十四小时预约通关。实施通关便利化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对进口鲜活、易腐易变质货物、高新科技产品、宝石节期间的暂时进境物资等优先办理通关手续。对口岸AA类、A类企业提供优质通关服务。继续推进进口分类通关改革,提高通关效能;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逐步取消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实现通关全过程无纸化作业,扩大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地域范围。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服务。采取集中宣讲、上门宣传等方式,引导企业用好减免税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原产地政策宣传和专业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协定等优惠政策。

(二十二)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积极探索进口产品分类和企业诚信管理,对优强企业和高资信企业采取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捷措施,对低风险进口产品采取抽查方式查验。继续加大对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梧州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扶持力度,推行“预约申报”的全天候、无障碍工作模式,提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努力实现单证“快”放行、物流“零”滞留的工作目标。

(二十三)加强口岸建设管理与协作。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道优势,加快建设李家庄三期、赤水、紫金村、大利口和中储粮等港口码头,积极申报特定商品进口指定口岸,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大宗商品专用码头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硬件环境。提速口岸“大通关”建设进程,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完善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等联检协作机制,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充分运用泛珠三角海关、检验检疫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桂粤、桂港、桂澳口岸合作,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

八、加强对进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四)加强对进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梧州市加强进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商务、各园区管委会、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加强进口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认真落实支持政策,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支持进口的强大合力。

(二十五)强化促进进口的公共服务。简化进口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力争将法定办证时间缩减30%,不断提高政务效率。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限制与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加强进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加强进口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二十六)建立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进口预警监测,密切跟踪重点大宗商品的进口数量、价格走势和企业运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进口冲击国内产业,确保国内经济安全。建立健全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农产品、重点进口设备和材料等在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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