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府办发〔2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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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严防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为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就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爆炸,造成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两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但是,我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差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生产)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的非法生产和经营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会更加突出,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职责,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目前,我市大多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正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企业改造和延期换证工作;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的换证和零售网点经营许可工作也正值高峰。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促进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提升,提高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对属于省级颁证的生产、批发企业,要积极宣传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按程序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尽快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许可到期尚未完成改造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边生产、边施工。对由县级颁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要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提高经营许可工作质量。
2、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可进行运输。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焰火燃放许可证》。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确保运输、燃放达到必要的安全条件。同时,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查处打击。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行为(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严防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和违规经营。
要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通环节的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要求,认真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产品流向台帐,规范烟花爆竹流通行为。
四、开展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1、认真开展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季节性特点,各县(区)要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市人民政府将在近期组织督查组到县(区)进行抽查。
2、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上级部署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共同加强烟花爆竹行业氯酸钾的使用管理,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09]30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电[2009]31号)精神,充分履行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市、县(区)安委办要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坚决把非法势头打下去。
六、大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储存、燃放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对于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教育部门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范围,向学生传授烟花爆竹安全基本常识,并通过学生将烟花爆竹安全基本常识传授给家长们。
七、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
各级各部门间要进一步加强相互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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