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

毕府办通〔2013〕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被考核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3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毕节市2013年度市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标准》(毕法领办〔2013〕2号)和《毕节市2013年度县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标准》(毕法领办〔2013〕3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市直各被考核单位名单

2.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一类行政机关)

3.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二类行政机关)

4.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县区政府、管委会)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附件2:

毕节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一类行政机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考核分

一、统筹规划、科学指导法治政府建设(12分)

(一)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找准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研究制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2分)。

2.拟定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1分)。

3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点建设,搭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经验。重点督促相对滞后的地方和部门加快工作步伐,建立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机制。

1.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点建设,召开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会,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先进经验(1分)。

2.建立先进帮扶后进的工作机制,重点督促工作相对滞后的地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1分)。

3.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市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2分)。

6

4.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健全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法制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保障经费、办公设施等,基本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需要(1分)。

5.法制工作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1分)。

(三)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的抓手作用

突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机制,改进考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结果运用水平,适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绩效考评中所占比重,推动将依法行政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1.对照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自查工作(1分)。

2.严格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分解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的各项任务(1分)。

3.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作为机关目标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1分)。

3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4分)

(一)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和部门职责体系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1.编制本系统、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1分)。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未发生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违法提高市场准入、增设审批前置或者设置贸易壁垒、实施地方和部门保护(2分)。

3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许可、各类机构及其活动认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省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省下放的审批事项,尽可能下放到县、区;市级原来的审批事项,能下放的一律下放。

认真按时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对接落实工作,及时报送对接落实情况(3分)。

3

2.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强行政审批清理结果执行情况监督,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适时调整修订行政职权目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逐步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口径、条件、流程和时限。

(1)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清理结果,适时调整修订行政职权目录(1分)。

(2)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清理结果,制定和公布取消、转变管理方式、下放管理权限目录(1分,继续实施已经取消、转变管理方式、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此项不得分)。

(3)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并加强监督(1分)。

(4)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逐步统一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统计口径、条件、流程和时限(1分)。

4

3.细化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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