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调整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4〕106号
颁布日期:2014-04-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调整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生猪屠宰监管体制改革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理清屠宰行业管理和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整合行业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肉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府办〔2013〕111号)和《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监管理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琼商务秩〔2014〕61号)精神要求,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局近期已完成了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包括生猪交易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能移交工作。从2014年4月4日起,市农业局全面承担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做好生猪屠宰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我市猪肉产品卫生安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延伸阅读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