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周政办[ 2011 ] 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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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
(周口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经过两次中小学布局调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农村中小学布局散,条件差,规模小,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学质量低,农村学生流失趋势严重,部分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闲置,不利于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涌入城镇或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学习,造成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较为普遍和突出。为适应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体系,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把2011年定为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攻坚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以县(市、区)政府为主,县、乡两级政府必须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发改、国土、财政、住建、规划、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科学详实的实施意见,实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宣传、撤点并校的实施、保留学校的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环节全面负责。教育部门在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撤点并校、学校迁建、新建、改扩建、撤并学校的师生安置、教职工调配、校产处置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城镇化需要,从城镇功能配套和基础教育实际需要及现代化的要求出发,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布局和建设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教育优先的原则,保障教育用地,并协调好学校土地证的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投入,积极统筹资金,会同教育部门管好用好教育资金,保证城乡学校建设顺利进行;编制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时调整教师编制,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中小学教职工,完善教师流动的灵活机制。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编制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改造薄弱学校建设相结合,与学前教育建设相结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提高普及程度,满足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发挥办学效益。
(二)基本要求
学校布局调整的原则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向中心城区和县城集中。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收拢,并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集中,原则上5万人以下乡镇设立1所初中,5万人以上乡镇设立2所初中。每所初中规模一般要达到18个以上教学班,在校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原则上初中要逐步全面实行寄宿制。
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的原则,根据村庄分布和人口密度,考虑现有办学条件和基础,进一步调整撤并一部分村办小学和教学点,着重解决目前农村小学存在的布局散、规模小、管理差、质量低的问题。原则上连续两年招生低于30人的学校撤并,学生总数不足150人的学校撤并,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的学校合并;5000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2万人设一所中心小学,中心小学逐步建成寄宿制,校址选择兼顾区域内均衡分布,在距离学校较远的村庄可保留教学点。各地要把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教育投资项目要优先用于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要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和设备举办幼儿园,发展学前教育。
城镇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解决学校数量不足、容量不够、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建设不配套等问题。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居民区配套,旧城区改造尤其是人口密度加大和人口流动加速等因素,科学制订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原则上每1万人区域内分别规划建设1所24班规模的小学和一所12班规模的幼儿园,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36班规模的初中,合理规划建设满足需要的高中教育。从2011年起,每个县(市、区)根据城区人口自然增长和城区发展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流入等因素,结合城市规划基本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学校,原则上城区内每年至少新建1所中学和小学,以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以上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确定保留学校、过渡学校和撤并学校。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原则,到2015年全市初中调整为448所,比2010年增加15所,其中:城区(城市、县城)118所,比2010年增加70所,农村330所,比2010年减少55所;小学调整为1582所,比2010年减少2207所,其中:城区225所,比2010年增加106所,农村1357所,比2010年减少2313所,农村建成寄宿制中心小学360所。县(市、区)根据流动人口情况适度增加或减少。
各县(市、区)要于2011年6月30日前切实制定好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学校迁建、改扩建规划,农村寄宿制中心小学建设规划;规划要具体、详细,操作性强,体现分年度工作任务。
三、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1.2011年3月8日—2011年3月20日,做好组织机构建设和宣传发动工作。
2.2011年3月21日—2011年5月20日,做好调查研究,合理布点,科学论证工作。
3.2011年5月21日—2011年6月20日,完成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制好平面图。各县(市、区)政府向社会公布。
4.2011年6月21日前,以县(市、区)政府文件的形式,将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实施方案报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平面图和建设规划平面图。
5.2011年—2015年,每年每个县城区内至少新建1所中学、1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解决城区入学难、大班额问题。
6.2011年—2013年每个乡镇完成公办寄宿制初中建设,取消调整掉的初中。
7.2011年—2015年,每个乡镇完成2所公办寄宿制中心小学建设,撤去年度规划的不保留学校,2015年底撤并完毕,并妥善处置撤并学校资产。
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方法和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深远意义,切实做好干部、群众、教师、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到把意义讲清,把政策讲透,把账算清,让群众看到布局调整的好处,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认清中小学“小、散、差”的弊端,对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共识,为扎实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2.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及其子女的根本利益与受教育权利放在第一位,充分考虑不同地方的特殊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逐步过渡、循序渐进、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做法,分学校、分阶段逐步实施,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布局调整工作。
3.坚持学校建设标准化的原则。布点保留的学校特别是对寄宿制学校的校舍在进行新建、改扩建时,要按照国家新颁布的校舍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按标准建好食堂、供水、厕所、澡堂等师生必须的生活设施,切实解决好学生的食宿、学习、安全、卫生、医疗等实际问题。2012年前努力创办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教育质量上水平、办学风格有特色的示范学校,以此推动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积极筹措布局调整资金。积极统筹中央、省拨付的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西部农村初中建设资金、幼儿园建设补助等资金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预算,各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新增财力重点用于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建设。凡新一轮布局调整撤并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任何建设项目和资金。同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布局调整,确保布局调整年度所需资金。涉及到布局调整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要减免到位。
5.加强撤并学校的财产管理。撤并学校的图书仪器、桌凳、设备等资产做到“物随生走”,由教育、财政部门监督,转移到接受生源的学校;土地、校舍等资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由教育部门管理。
6、加强学校用地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目的是扭转学校“小而散”局面,新建或扩建标准化、成规模的寄宿制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学校用地的批复和手续办理是学校建设的关键,各县(市、区)国土部门要早规划,早准备,统一办理土地手续,推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7、加强督查。为确保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按规划实施,市政府督查室每年两次组织相关部门督查各县(市、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把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目标考核,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
附件:周口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周口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名单
组长:徐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申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绍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许国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丁建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程新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志伟(市财政局长)
建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高长青(市编办主任)
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继林(市教育局局长)
黄松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安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绍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继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绍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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