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政办函〔2015〕35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凌汛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印发的《黑龙江省凌汛灾害应急预案》(黑应急委发〔2010〕1号)、《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应急委发〔2010〕2号)、《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黑应急委发〔2010〕3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9日

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2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24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分级与总体要求

4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43Ⅰ级响应

44Ⅱ级响应

45Ⅲ级响应

46Ⅳ级响应

47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8信息报送和处理

49指挥和调度

410抢险救灾

411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3信息发布

414结束应急行动

5善后工作

51救灾

5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53水毁工程修复

54灾后重建

55防汛工作评价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技术保障

64国际沟通与协作

65奖励与责任追究

7预案管理

71宣传

72培训

73演练

74预案更新

75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8名词术语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灾害的防御与处置工作,明确省级防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科学组织并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政府设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工作。

21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省防汛专职副指挥任副总指挥,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农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外办、气象局、测绘地信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全监管局、煤管局、黑龙江海事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旅游局、省武警总队、武警黑龙江省森林总队、93199部队、65426部队为成员单位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212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指令,组织制定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汛情、灾情、工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省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协调部队承担急难险重抢险救灾任务,调拨防汛抢险物资,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总指挥负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省军区副司令员)协助总指挥协调、调度全省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协助总指挥调度全省防洪工程,组织水利和防汛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专职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抓好全省防汛日常工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组织防汛形势会商。

213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省军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预备役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任务。

省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省重大防洪工程水毁修复计划。

省工信委负责组织省内有关工业企业进行药品、食品及抗洪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保证及时供应,参与紧急抗洪抢险应急物资采购。

延伸阅读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