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综〔2009〕14号
颁布日期:2009-08-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综〔2009〕14号

机关各科室: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2009年第5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佳木斯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为指导,以建设廉洁高效机关为目标,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权力运行中的制度漏洞,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为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在办党组的领导下,由政务公开办牵头,各科室配合。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全面清理。各科室根据法定职责对所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救济、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权力11项,不包括部门内部权力,如机关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等。

(二)确认填报。各科室按照承担职责,对清理后的各项行政权力逐一确认后认真填写《佳木斯市部门现行权力登记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制作流程图(每一项行政权力绘制一份流程图)。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行政权力清理情况进行把关;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进行把关。

(三)审核上报。全办各项行政权力清理完成后,由政务公开办统一汇总,并形成《部门现行权力目录》,经办党组审核后,上报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领导小组。

(四)发布实施。评审验收合格后,以办党组正式文件予以发布,并按此执行。信息科负责在网站上发布,政务公开办负责上报市纪检委,纳入其《市直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三、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严肃对待,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本科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

附件:佳木斯市部门现行权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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