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4届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牡丹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公平发展、服务发展”,围绕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服务社会和推动知识贡献为重要使命,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于成就人的终身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大教育发展战略,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教育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争先发展的大格局中,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基本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教育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基础教育阶段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实现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教育结构布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达到70%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占全部高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职业教育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七千人以上,在校生总数达2万人以上。全力打造骨干学校、重点专业。到2015年全市拥有1所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5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20%左右民办学校在校生超过千人,在校生达到2.5万人左右;打造民办教育的品牌,建设8―10所规模大、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具有现代化功能的骨干校,扶持3―5所学校成为全省知名学校,扶持2―3所学校成为全国知名学校;规划建设1―2个融少儿外语、中等职业技术、高等助学和基础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民办教育集团,1—2所重组后的职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率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
国际教育交流不断加强。到2015年,至少与3个国家或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4所学校建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部。
三、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各级各类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力度。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纠正单纯以分数或升学率衡量教育质量的倾向。把品德、智力、知识、能力统一纳入学生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二是重视抓好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全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开展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扩大“学生饮用奶”计划试点,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检测体系,合理分配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睡眠时间。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大力加强艺术教育,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三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构建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建立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增强德育实效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小学要开发和建设优质德育课堂,保证各门学科课程体现德育功能。进一步丰富德育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民族精神教育,进一步抓好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校外教育和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班主任专业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环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示范、辐射作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完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不断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幼儿个性发展,杜绝小学化倾向。积极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制度和教材选用监管制度。建立跟踪、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加强对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国民教育资源和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为人民群众创造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条件。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加强下岗职工和辖区内居民的从业技能培训。统筹农村各类教育资源,整合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力量,着力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活动,重视老年教育,办好各级各类老年学校,营造“社会推动学习、全民参与学习、人人崇尚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要加快实施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工程,加快“班班通、堂堂用”现代信息教室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运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强教育信息化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和网管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信息技术教育的质量。
四、发展任务
为实现教育强市的工作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升位争先和改革创新意识,围绕基础教育升级、学前教育普及、职业教育扩张、民办教育激活、高等教育带动、教育合作突破“六个支撑”,努力在制约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有新突破,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科学发展。
(一)实施均衡发展工程,促进基础教育提档升级。义务教育坚持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先易后难,统筹规划教育布局和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市区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协调发展。抓好标准化学校建设。重点解决校舍短缺、寄宿制学校建设、教学仪器配备不足等突出问题,促进学校在办学条件、资源配置、学校管理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提高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抓好质量内涵建设。以完善教育评价为重点,以创建特色品牌为主线,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搞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抓好教育资源整合。按照教育发展规划和城区建设的新要求,通过政策倾斜、资产置换、学校并合、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建、改造、完善相对薄弱学校,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解决部分热点初中大班额和薄弱学校生源不足等问题。超前谋划“西部新城”教育格局,高起点、高标准搞好江南新区教育布局规划,三年内形成满足15万居民需要的“幼小初高”一体化发展教育体系;探索实行“学区制”。以优质教育学校为核心,打破现行的行政区划界限,重新划分学区界限,学生按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和生源,解决市区内小学和初中布局不合理问题。试行学区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实现学区内教育理念、教学模式、课程资源、师资和学生的资源共享,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贯穿于校内外的各个方面。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优质、多样、特色发展。遵循高考改革方向,科学调整普通高中发展布局,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加强省市两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在市区重点打造第一高中、第二高中、第三高中三所品牌学校,构成江南、桥南、桥北省级示范高中的合理布局;在各县(市)以宁安一中、海林高中、穆棱一中三所省示范高中为引领,通过继续开展市级示范高中创建活动,促进县域优质高中资源均衡发展。以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高中为重点,实施达标学校建设。推进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拓宽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探索建立与高校合作办学机制和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学校以课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学校文化,促进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保障金5%用于特殊教育。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大力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落实民族政策,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民族教育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公共教育资源优先向民族学校倾斜。完善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照顾录取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重点支持民族乡(镇)单独设立的少数民族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办好中心城区和县镇少数民族幼儿园(班)。统筹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少数民族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继续推进办学模式改革,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民族学校办学水平。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学工作。加大对“双语”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课程教材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实施学前工程,构建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把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实施《牡丹江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幼儿园,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充分发挥黑幼专在培养幼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方面的作用,设立幼儿教育引导资金,进一步优化队伍,强化培训,加大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和优秀人才从事幼教工作。科学规划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公办示范幼儿园(幼教中心),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办好村级幼儿园。建立政府统筹,教育、卫生、妇联、计生等部门协作的“托幼一体化”发展机制,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加快早教事业发展。鼓励兴办早教机构,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积极为婴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教育咨询服务。
(三)实施创新创业工程,构建发展型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和协调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探索多渠道投入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就业准入制度,确保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发展。抓好职教专业建设。结合金融危机给企业发展带来的新变化,适应我市沿边开放先导区建设以及贸旅牵动战略实施,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我市“六大基地”、“六大产业”等新兴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大骨干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精品牌专业,积极发展以光伏专业为代表的新技术新能源专业和涉农专业。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加强“订单式”、“委培式”培训,调动行业企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着力抓好学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通过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置换、校企合作等方式,重点建设好3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的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功能的中等职教实训基地。抓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职业学校设立专业技能课教师特聘岗位,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专业技能课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
(四)实施规范促进工程,优化激活民办教育。把民办教育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扶持,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办学校自建校园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市级财政部门或教育部门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承担政府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民办学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教育人事管理;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在市区范围内选聘公办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办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定办法;研究民办学校引进外地骨干教师和管理人才管理办法,实施大学生民办学校就业计划,对招聘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民办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加大对民办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表彰和奖励力度,鼓励公办与民办学校在教师交流、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上合作融通。强化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把好民办学校审批关,继续联合综治、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对“黑校”的治理力度,依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的规模化扩张。鼓励和帮助民办学校找准特色定位,重点扶持有一定办学规模、质量高、信誉好的民办学校,尤其要在特色专业建设上给予大力扶持,大力引进国内知名民办教育集团。
(五)实施国际交流工程,实现教育合作延伸突破。加强国际合作办学。按照国际化视野、现代化水平、区域化特色要求,依托市第一高中品牌,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我市合作办学。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地缘、亲缘、人缘优势,利用绥芬河开展对俄、利用朝中朝小开展对韩教育交流活动,引进外籍师资,建立俄语韩语教学和留学生基地,积极发展对外国学生有吸引力的专业和课程,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有计划地兴办涉外学校,打造涉外教育品牌,开展国际教育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俄罗斯、韩国教育组织、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发展友好学校。积极参办或承办高层次国际性教育会议和活动,增强学生和市民的国际意识和国际交往能力。积极开发俄罗斯绘画、舞蹈、音乐、体育等艺体资源,举办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积极引入国际职业资格与培训标准。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设外语等学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发展对外汉语教育,培养和输出一批对外汉语教学的优秀师资。职成学校设置相关课程,加强国际劳务市场紧缺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培养质量,扩大输出规模。
(六)实施高校引领工程,发挥高等教育拉动带动作用。落实“高校强省”建设规划。坚持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发展高等教育,办好7所高等院校。将驻牡高校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引领作用,支持黑龙江林业职业学院建成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支持牡丹江师范学院更名为黑龙江师范大学,积极做好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建分校工作,支持牡丹江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支持黑幼专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加大高校资源整合提升,发挥规模效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市高校的知名度和参与竞争的能力。落实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联动”模式,推动校、地、企合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努力使高校成为知识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推进院市合作,发挥驻牡高校在人才智力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高校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招生能力,培养大批亟需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筹备建立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师范生实践教学和义务支教为主要内容的多功能综合性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
五、教育改革
(一)以一体化为方向,推进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体制改革。按照“大教育、一体化、快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大牡丹江”的概念和“一盘棋”思想,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突破行业、体制、区域界限,破解政策、资金、体制等诸多问题,搭建各级各类教育自由融通的平台,集中力量,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尤其要参照“场县共建”模式,探索建立地方教育与森工、农垦教育及高校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实现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教育的整体合力。
(二)以职业化为目标,推进师资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学校身份界限,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过渡。建立教育人才库,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与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师流动导向和保障机制。
(三)深化考试招生和评价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机制,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充分发挥其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形成有利于保证教育公平、培养多样化人才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小学、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和初中升优质高中定校配额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出台合乎时代要求的教师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积极弘扬乐于奉献的师德师风,严格禁止从事任何名义的有偿家教。二是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积极实施“名优培养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优秀人才来我市任教。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以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充分发挥他们在青年教师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三是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创新人才培养需要,造就一批教育教学专家和领军人才。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和交流制度,确保培训经费足额到位。四是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资质,试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探索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核定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加强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科学分配和使用编制。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教师聘用和考评方式,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系列,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取消职务评聘终身制,逐步提高农村高级教师比例。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促进校长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行校长职级制。五是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吸引、任用优秀人才的用人机制,坚持凡进必考、择优聘用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根据我市师资队伍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实际,本着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原则,开辟引进教育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按比例及时补充新任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六是完善教师奖励和激励机制。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保证教师平均收入高于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设立奖励资金,重点向一线教师、名优教师和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坚持师德建设、从优待教和强化监管等多种手段,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全面提高教师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设立心理咨询信箱,定期组织教师体检,研究制定教师重病医疗救助办法。
(二)加大教育投入。
教育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按照国家规定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012年达到占GDP4%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的力度,确保足额入库,专项足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其中30%用于职业教育)。
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承担。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确保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在确保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学校各项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监督和审计工作,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非义务教育办学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按办学成本比例共同分担。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教育融资能力,采取拨款与贷款相结合和政府贴息等方式,发挥政府有限资金的扩张效益。充分利用国家对普通高中的“三限”政策,积极支持学校合法吸纳社会资金,学费收入全部用于办学和发展,不得充抵政府教育拨款,更不得挪作他用。积极探索化解高中债务办法。进一步推进教育投资多元化。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发展教育事业。
(三)推进制度创新和依法治教。
坚持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中小学要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制度和机制创新,逐步形成催人奋进、引人向上、精简高效的学校管理机制,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保障。
加大依法治教力度,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及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普法合格率达100%。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
加强和完善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进一步完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深入开展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检查。健全督导评估限期整改制度和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奖惩制度,保证教育发展与改革目标的实现。
(四)加大教育项目建设和改革试点力度。
组织实施重大发展项目:
1.实施校安工程项目。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完成市区校舍安全工程3年规划建设任务。
2.实施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和教师培训投入力度,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
3.实施职教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现十五中的位置建设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汽修、机加实训基地建设。
4.实施特教建设项目。异地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装备语言康复、智障感统等教学设施。
5.江南新建项目。在江南开发区新建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和一所标准化小学,形成江南新区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发展的格局。
6.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完成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新建幼儿园48所,改扩建幼儿园35所。
7.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二期工程,为农村中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教师备课室和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并接入互联网;实施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采取“资源超市”等开放灵活的运行机制,融合各类学习网站、学习平台及学习资源。
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1.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探索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适合我市农村特点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师资保障和培训机制、幼儿园收费和运转机制以及保教指导机制等。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强化政府责任,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领域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学生择校、大班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县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校长和教师调配交流的长效机制。
3.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改革试点。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规律,建设一批综合高中类、高二分流类、艺体特长类、外语特色类、理科特色类、人文特色类、德育特色类、科技教育和创新教育类等多种类型示范群体。
4.职业教育整体改革试点。以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和课程改革试点;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转变职能,明确责任,统筹规划,把农村教育发展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础和途径,通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科研兴教战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指标纳入政府主要领导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宣传、发改、住建、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合作,为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创造良好的舆论、体制、政策和社会环境。
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体系,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治理乱收费,切实纠正招生考试不正之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重点防范危房倒塌、食物中毒、交通、溺水等事故,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对贫困学生进行“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保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共同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