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局 | 文号:荆教发〔2009〕1号 |
|---|---|
| 颁布日期:2009-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教发〔200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二○○九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工作要点通知
荆门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3月2日印
共印:80份
附件:
荆门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巩固普教、发展职教、整合资源、加强管理、规范办学”的发展思路,围绕“民生、安全、发展”三大工作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内涵发展
1、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教育发展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决定。正确看待当前国内外形势,认真落实中央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积极争取并保质保量完成中央和省新增教育投资项目。
2、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载体,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扎实开展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工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构建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把学习实践活动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全年教育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3、切实促进教育事业内涵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教育发展新思路。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正确处理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把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正确处理城乡、区域教育的发展关系,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正确处理各级各类教育的关系,在巩固普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正确处理教育资源规范管理与有效利用的关系,坚持在加强教育资源管理的同时,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切实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正确处理客观保障条件与主观奋发努力的关系,坚持以思想的新解放和改革的新突破实现教育事业的更大发展。
4、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配合做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深入落实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开展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配合开展第二批依法治校试点学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章立制、依法办学。
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办好农村教育
5、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实施“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并全面推进实施。从今年开始至2015年,即“十二五”末,分三个时间段,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实施“四大工程”,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和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全面建立“三项机制”,即探索建立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督导评价机制和创新奖励机制。通过努力,初步实现县域内中小学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质量评价一体化,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基本均衡。2009年至2011年是第一阶段,我市推荐确定一个县(市、区)为省级第一批改革试验区,其他县(市、区)自主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验;2012年至2013年是第二阶段,在自主改革的县(市、区)中择优确定一批进入省级第二批改革试验区;2014年至2015年是第三阶段,全市各县(市、区)全部落实“行动计划”的要求,基本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6、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各项政策。按照中央、省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对贫困家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达到中央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新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坚决防止“上进下退”、“挤出效应”。积极探索化解学校债务的新思路,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帮助各地尽快化解学校债务。
7、不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各地结合中小学布局规划调整,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围绕国家和省的经济调控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配合农业、水利部门,结合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气工程,全面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改水、改厕、改(沼)气工程的实施,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师生生活条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资金,切实抓好“邵逸夫捐赠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引导各地加强农村教师住房维修改造工作,探索实施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积极争取省级对县、市农村教师住房维修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
8、深入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努力实现“班班通、堂堂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大农村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培训,切实指导各地各校加强远程教育工程的设备管理与维护、课程开设与研究、网上资料利用与网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
9、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重点改革教育督导制度,实现由督导部门向督导政府转变、由单项督导向综合督导转变、由事后督导向全过程督导转变。进一步完善《荆门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和《荆门市县市区教育局履职考核评估标准(试行)》,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价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区域性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库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逐步建立和完善经常性、过程性、客观性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机制。
三、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德育理论学习和研究,重点加强对网络环境下学生发展和特殊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特困学生等特殊群体教育培养的研究,积极应对和破解德育难题。认真落实教育部制订的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标准,努力开发德育课程资源,切实发挥德育课程教学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和良好思想道德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德育功能。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在中小学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和以“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养成教育、诚信教育、环保教育。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建设,严控未成年学生犯罪率。扎实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全市第二批中小学合格心理咨询室验收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提高青少年综合素养。
11、深入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进一步抓好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和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继续抓好家庭教育示范乡镇和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12、加大新课程改革力度。认真总结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经验,召开全市中小学校本教研经验交流会,重点挖掘、提炼和推广校本课程开发的经验和成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积极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制度,出台新课程背景下的《荆门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召开全市中小学校常规管理现场会。
1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强课题研究,着重抓好学校特色发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新课程改革、职业教育、生命教育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对市级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视导。切实加大科研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科研人员整体素质。开展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教育科研新秀评选。
14、深化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继续推进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改革。突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的考查,积极推进对学生的多元评价方式,逐步建立起以全体学生为评价对象,以完成本学段内国家规定的教育内容、达成国家规定培养目标为评价标准,以合格率、完成率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15、进一步抓好学校体卫艺和国防教育。继续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继续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全面推广第三套学生广播体操,组织参加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举办好第九届全市中学生运动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好湖北省第八届黄鹤美育节荆门赛区的各项比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推动基层学校艺术活动的广泛开展。加强学校传染病防疫工作,抓好学校血吸虫病和艾滋病预防教育,落实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努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16、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相关责任。加大荆门职教集团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集团一期工程建设任务。总结推广市直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经验,加大县域职教资源整合力度。建设好荆门市职业中专、湖北信息工程学校、钟祥市职业高中三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重点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努力建设好县级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抓好荆门市职业中专、钟祥市职业高中创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力争创建1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17、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间的联系。健全弹性学习制度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等办学模式。探索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大力开展师生技能竞赛,在市级骨干专业中开展师生技能竞赛,积极组队参加省、国家组织的各种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职教学生专业技能水平。以4个省级品牌专业为龙头,狠抓品牌专业建设,努力办好26个市级骨干专业。
18、做好职教学生就业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为李宁(荆门)工业园用工提供保障,为荆门经济发展服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加大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人才输出渠道,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19、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将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双后”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作为职业学校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力争完成转移培训7500人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5000人次。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大力开展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评估制度和师德档案制度,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认真开展第25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积极开展第八批省特级教师和2009年度湖北名师评选推荐工作。
21、加强教师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做好农村教师的培训组织工作。创新培训模式,认真开展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培训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师高层次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制定下发市直学校教师专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对部分学科教师进行专业水平考试,不断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22、深化教师岗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起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教育环境。
23、加大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力度。按照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部署,继续接收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继续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行动,选派城镇优秀教师下乡支教,逐步扩大支教范围和规模。
2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政策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这项重点工作。
六、强化学校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5、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新机制政策,坚决治理义务教育“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对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严禁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严格限制“三限生”招生比例,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调查研究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成本,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作息时间。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班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平行编班的原则组织教学。
26、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中的扶贫助学工作任务,加大对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扶贫助学工程。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机制的基础上,对1500名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荆门市特殊教育学校150名在校学生实行免杂费、免课本费和免生活费的“三免”政策。积极开展中职学生资助行动,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学生进行资助。继续在全市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每生3000元标准资助100名应届荆门籍大学新生入学。在全市范围内做好留守学生家访活动,加强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留守学生。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返乡民工子女入学管理,扩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城区公办学校范围,实行就近划片指定学校入学制度,切实做好返乡民工子女入学就读工作。
27、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安全工作预警机制,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将安全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管理的良好格局。加强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督查力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着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积极争取公安、交通、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支持,定期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组织评选第三批市级“平安校园”。
28、强化学校后勤管理。加强学校后勤保障和勤工俭学管理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以“两基建设”(蔬菜基地和学生劳动实践基地)为重点,落实基地面积,抓好基地管理和经营,不断完善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以“四个创建”(放心食堂、文明宿舍、放心超市、绿色生态校园)为中心,完善后勤管理各项制度,推广校园超市连锁经营,着力构建服务教育教学和服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体系。加强市直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人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9、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的常规审计工作,切实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专项资金、基建维修和大宗设备采购的专项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转变审计方式,强化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突出事前和事中审计。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校务公开的“四个四”模式,规范校务公开内容,丰富校务公开形式,加强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基建、财务、招生、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学校德育的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做好以廉政廉洁为内容的教育活动。
31、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件归档、会议管理和督查督办职能。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丰富系统干部职工生活。认真做好机关综合治理工作、人口与计生工作、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继续开展结对扶贫济困活动,年内完成教育志编纂发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局机关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局系统争创市级文明系统。
32、努力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专班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不稳定因素和不稳定群体逐一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并限期化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国家信访制度,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热情接待合法上访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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