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分类深化各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提供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推进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建立完善决策、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一体化工作机制,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电视、新媒体、公共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广覆盖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二)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公共监管处置和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查询便捷,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及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拓展政府门户网站互动功能,加强微博、微信等“微”平台建设,畅通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互动渠道。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服务功能,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推进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在市、县级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的转载工作,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准确把握公开范围的判断标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制定受理、办理、审核、答复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依申请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尽快明确答复主体,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及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多人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确属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五)着力加强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的建设谋划和业务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推进健全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解读回应、数据统计、行政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行日常网上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多元化考核和绩效评估机制,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做好与依法行政、绩效管理等工作的衔接,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六)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把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以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址为契机,按照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和服务过程程序化的要求,制定服务配置、服务提供、服务运行管理、服务监督与考核、服务评价和服务办理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深入推进办理环节精简合并和流程再造,强化服务标准的培训和执行管理,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标准化建设,重点指导随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七)重点加强“三集中三到位”督办。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行政审批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非税收入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缴纳,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票据控管到位)要求,督办所有应进驻的窗口实现彻底性进驻,部分中介机构、服务机构选择性进驻,所有非税收入都在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实行集中缴纳,真正做到应进必进、授权充分、全程监督,逐步形成以政务服务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八)致力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大幅度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为25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全面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一表通”(即“一表申报,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同发”),为800家以上企业开展“多证同发”服务;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13个单位和部门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职能,探索构建我市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平台,整合流程、整合人员、统一受理、统一收费、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压缩时限,实现以管理部门为中心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转变,以审批事项为节点串联审批转变为以服务对象办事为节点并联审批,从而达到基建审批的提速提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对县(市、区)、市直部门以及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考评细则,加强对县(市、区)、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政务服务工作考评体系,努力构建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枢纽、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夯实为民服务基础。加快建设全市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进权力事项的集体进驻、政务服务的集成提供、信息资源集中共享,探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加强各部门已建网上办事系统的互联和整合,建立全市跨地域、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综合性政务服务和全过程、全方位电子监察平台系统。不断完善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平台运行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推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一口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超时默许”和“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开展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日程。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配备,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具体方案,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力争使业务培训覆盖各级行政机关,打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业队伍。

(三)强化督查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省、市有关文件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和专项督查,制定考评细则,并纳入相关督查考评工作进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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