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景府办字[2010]176号
颁布日期:2010-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0]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吉林“11.5”和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深刻吸取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和省委苏荣书记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公安部11.25会议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要指示,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冬防工作目标是,狠抓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强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实现冬防期间“三明显、两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季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全市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工作从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9日至2011年2月15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举措、明责任、强落实,积极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大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要突出抓好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冬防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地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火灾形势、执法总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公安、安监、文化、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高层居民楼为重点,联合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各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对本辖区社会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情况要全部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该拘留的拘留、该关停的关停、该重罚的重罚,决不姑息迁就。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或其他装修改造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对有人员居住的建筑改造工程,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期间,要督促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二)扎实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各地要扎实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攻坚活动。一是要迅速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进行“四个能力”培训,确保每个社会单位都有能够指导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二是要督促并确保社会单位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普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使单位员工真正具备相应的报警、扑救初期火灾、引导顾客疏散、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宣讲防火知识、开展教育培训等能力。三是要抓好“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要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挂牌一个”的要求,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档案和实际建设水平,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100%达标。

(三)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各地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树立防范为先,教育为主的意识,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橱窗、展板、手机短信等媒体和户外视频播放各类消防公益宣传片、发送宣传信息;要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开展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提示教育;要充分发挥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和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加强企业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和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单位,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火、灭火行动,积极踊跃举报消防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冬季防火安全意识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各新闻媒体要发挥消防宣传先锋作用,刊播(登)通告、消防知识和公益广告、典型火灾案例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作为我市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切实推进消防水源道路、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消防队伍建设。年内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并配置1-2名消防管理兼职人员。同时,积极督促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基层火灾综合防控体系。夯实农村社区消防设施基础。督促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设置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为扑救初期火灾奠定基础。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基础。以社区和乡镇为基本单元,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按照分片包段等方式,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五)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公安消防和专职消防队伍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针对近年来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突出的特点,坚持把高层、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城市标志性建筑等辖区重点保卫单位和不放心单位作为情况熟悉训练的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广泛开展灭火救援专项攻坚行动,熟悉率要达到100%,其中,夜间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确保情况明、底子清。针对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灾害特点,配齐备足特种车辆器材装备,加大防护器材、破拆、堵漏工具的配备,加强车辆器材的维修保养。同时,按照“五知一能”操作要求,熟悉所属部队主要作战车辆装备种类、性能、技术参数、适用对象和作业条件等,真正达到一口清、问不倒,并会熟练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技术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出动、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各市、县依托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救援社会应急联动方案,明确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指挥关系、任务分工、力量编成、作战协作、作战保障等内容,组织开展1—3次社会应急联动演练。要加强值班,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定期上报冬防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如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要对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各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单位和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市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严处违法违章行为。对凡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切实加强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特别是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冬防工作总结分别于2010年12月20日、2010年2月20日前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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