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参加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萍乡市参加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筹备工作实施方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色食博会),将于2011年11月3日至6日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扩大我市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影响力,把我市绿色食品推向省内外甚至国际市场,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倡导绿色食品消费理念,展示近年来我市绿色食品行业在科技、安全、流通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加快绿色食品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进程;加强绿色食品宣传,树立绿色食品的品牌形象。此次绿博会以“绿色、生态、发展”为主题,搭建多品种、高质量、大采购、大交易的合作平台,强化绿色食品宣传,引导绿色食品消费,促进绿色食品业工商联手、区域合作、内外交流、开拓市场,提升我市绿色食品企业影响力。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参展工作,市政府成立萍乡市参加第四届绿色食品博览会筹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崔传鹏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晓峰、市商务局局长张运来任副组长,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分管领导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我市参加绿色食博会的筹备、策划和组织领导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张运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市参加绿色食博会具体事项的筹备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参加绿色食博会的日常筹备工作。

三、展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3日至6日,为期4天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四、展会活动主要内容

(一)绿博会开幕式暨欢迎晚宴

时间:2011年11月2日晚6:00

地点:前湖宾馆宴会大厅

内容:邀请并宴请国家及有关部委、地方省市领导和海内外嘉宾,重要参展商、采购商等代表团成员。

(二)开馆仪式

时间:2011年11月3日上午9:0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内容:邀请商务部、省政府领导,各省市代表团成员,参展商、采购商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开馆仪式。

(三)连锁企业采购信息发布会及洽谈会

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10:0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多功能厅

内容:邀请国内外连锁企业在展区现场设立专区,开展对接洽谈,促进国内外商贸流通企业采购食品,为国内食品生产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搭建平台。

(四)一湖清水·鄱阳湖螃蟹节

时间:2011年11月3日上午10:0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内容:向海内外客商集中展示、推介环鄱阳湖地区螃蟹及其他生态水产品的发展。

(五)绿色食品与电子商务高峰论坛

时间:2010年11月3日下午14:3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多功能厅或一号贵宾厅

内容:邀请业内权威专家、知名学者、行业高管就利用电子商务推进绿色采购、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创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技术及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研究推进绿色食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建设。

(六)绿色食品购销推介会

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9:3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三号会议厅

内容:邀请各省代表团宣传推介新型产品、主打产品和特色产品,提升绿色食品及相关品牌的市场认知度。

(七)江西名优特产品(南丰蜜桔、赣南脐橙、新余柑橘)推介会

时间:2011年11月4日下午14:00——15:3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

内容:向海内外客商集中展示、推介南丰蜜桔、赣南脐橙、新余柑橘。

(八)农超对接签约仪式

时间:2010年11月4日下午16:00

地点: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三号会议厅

内容:组织农产品种植加工户和超市进行农产品直接对接洽谈,并举行现场签约仪式。

(九)博览会奖励活动

博览会组委会将向有关组织机构及参展企业颁发“最佳组织奖”、“最佳展台奖”。

(十)鄱阳湖特色游

时间:11月3日至6日

内容:针对鄱阳湖螃蟹等水产品,充分利用鄱阳湖国家湿地的旅游及水产资源,推出“游鄱阳湖美景,品鄱阳湖美食”活动,以此吸引参会的广大客商前往参观旅游。

五、展览展示

展馆设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有6个室内展馆,分别为主馆和A、B、C、D、E馆,拟设3m×3m国际标准展位2000个,36—198平方米的特装展位若干个。根据绿色食博会实施方案,我市共有国际标准展位共30个(含主馆),主要分布在主馆、D、E馆。主馆为江西省各设区市设立综合形象展区,D、E馆为各设区市组团参展展区及省外企业综合展区。

现将展位分配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安源区5个、湘东区4个、芦溪县6个、上栗县6个、莲花县5个,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由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展位的装修、参展企业的推荐等工作。主馆特装展位1个,由市商务局负责。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绿色食品参展企业和单位参加展览展示、投资洽谈、采购订货、产销对接、产品推介、农超对接、文化宣传等活动。

(一)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展区

展出范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生产资料等。

(二)食品综合展区

展出范围: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清真食品、旅游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等。

(三)江西名品展区

展出范围:江西省生产的赣南脐橙、南丰蜜桔、鄱阳湖生态蟹等特色农产品及食品。

(四)国际食品展区

展出范围:台湾地区以及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食品等。

(五)茶文化展区

展出范围:茶叶、茶叶深加工产品、茶食品、茶保健品、茶叶科技、茶器具等。

六、参展筹备工作安排

(一)10月20日前,召开筹备工作会议。市参加第四届中国绿色食博会筹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参会,明确参展各项工作任务。

(二)10月20日至10月30日,落实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由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筹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参展企业参会人员,市商务局、市工信委邀请市有关商贸企业人士,并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单位和人员名单报市绿色食博会筹备办。

(三)10月20日至10月25日,审定布展设计方案。室内展馆以展示企业及产品形象为主,各参展企业和单位要精心安排,统一布局、力求达到新、异、美的效果,做到布局合理、大气、制作水平优质,充分运用声、光、电等表现手法,使展馆的制作效果能与绿色食品工作发展相适应。对特装展位效果图、施工图、电路图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展馆的总体效果和安全。同时,参展单位和企业要认真组织展品生产,做到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包装精美,具有良好的展示展销形象。

(四)11月1日至11月2日,安排布展。根据确定的《布展方案》,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参展企业赴南昌布展。

(五)11月3日,参会代表前往南昌。

七、经费筹措

本次绿色食博会经费筹措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财政适当补贴为辅”的原则。参展费用主要有展位费、布展费、广告费、食宿费、水电费、运输费、差旅费等。主展馆展位费(即主展馆特装光地费、管理费)和布展费以及市本级相关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30个标准展位费由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承担。其它费用均由参展企业承担。

(一)展位费。①3m×3m国际标准展位,本省优惠价2200元/个(双面开口加收10%);②主展馆(精品特装展区)光地本省优惠价350元/平方米,特装管理费12元/平方米;③其他展馆光地参照标准展位推算。

(二)布展费。视布展情况而定。

(三)广告费。不同项目有不同收费标准,由参展企业自行申请决定,具体操作与展馆联系。

(四)其它费用。食宿费视食宿条件而定;水电费由展馆收取;运输费、差旅费由单位各自负责。

八、联系方式

市筹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邬敬华,电话(传真)为6330839,手机号码为13125297099。

附件:各县(区)参展企业数量分配表

附件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展位

数量和展位费分配表

县(区)

名称展位分配

个数展位费

(单位:元)布展费

(单位:元)合计

安源区5个110001000021000

湘东区4个8800800016800

芦溪县6个132001200025200

上栗县6个132001200025200

莲花县5个110001000021000

开发区4个8800800016800

延伸阅读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