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3〕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科技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23日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

(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的决定》(赣发〔2012〕12号),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加快升级。依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48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赶超发展的决定》(宜发〔2013〕6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以下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

一、贯彻《决定》目标任务,提高科技进步综合水平

1.按照省政府要求,落实对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科技进步综合水平相关指标的考核,推动宜春在全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排位中前移一位。(市科技局及市科技创新“六个一”成员单位,分工中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强化对企业科技创新情况的反馈和掌控,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定期调度产业发展数据,并作为县市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考核依据。(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3.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

4.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每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30%以上,力争2015年超过160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抓好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加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围绕锂电、机械装备、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催生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端产品。大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电、建筑陶瓷、烟花爆竹、纺织服装、鞋革等传统产业,精心打造煤电、盐化工等一批循环产业,提高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力争2015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20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2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6.加强现代农业创新升级。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农业产业化扩张工作部署,重点围绕粮食、畜牧、油茶、毛竹、有机富硒农产品和苗木花卉六大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市场、绿色食品名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物质装备、农业风险防范等六大体系,重点加强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疫病防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7.加强旅游服务业科技创新。加强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整合,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市文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服务业办、市科技局)

8.加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升级。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围绕“绿水、绿地、绿风、绿野”环保专项行动,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大气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源污染防治、环保新材料开发、脆弱生态修复、矿山绿色开采及修复、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等方面,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提高环境质量。加快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开发一批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推广应用一批共性技术,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加快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9.支持企业与央企、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以项目为依托,以人才为支撑,全面加强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市县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10个左右战略合作关系,实施200项左右产学研合作项目,到2015年建成1—2个知名高校科技孵化园或成果转化基地。(市科技局)

10.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支持和引导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到2015年,建设100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按照《宜春市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特色和优势,严格管理,整合提升,培育省级创新平台,力争到2015年,省级创新平台达到20个以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企局、市财政局)

11.引进一批省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开辟创新人才流动绿色通道,建立宜春市科技精英联谊会,每年培养引进1000名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力争每年1—3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力争建设一个院士工作站。(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2.到2015年,建设100个科技创新团队,选出20—30个具有宜春特色,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团队,进行跟踪培养和政策扶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3.构建企业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围绕锂电、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协同创新体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14.支持在境外申请专利和PCT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不低于100%;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利用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国内外专利技术,提高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力度。争取2014年年底前,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翻一番;专利申请授权的考核占政府科技创新考核分值的20%以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对以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为主而产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给予立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我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技术予以重点扶持和奖励。所需资金在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五、完善保障措施,营造创新升级良好环境

16.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加强对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领导,完善市、县两级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科技创新决策和专家咨询机制。(市科技局及市科技创新“六个一”成员单位)

17.完善和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年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到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均达到2%。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18.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通过培训、宣讲等方式,全面加强现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全面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依法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技术贸易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力度。对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制订便于管理的激励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

19.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科技型企业和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其开展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金融服务以及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市科技局、宜春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20.强化全民科技创新意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整合全市科技、教育、文化、人才等优势资源,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大环境,力促最新科技成果最大范围惠及人民群众。借助科技活动周等系列品牌科普活动,宣传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健康生活、信息技术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和生活质量。(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局、市广电局、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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