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09〕124号 |
|---|---|
| 颁布日期:2009-07-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9〕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围绕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火灾总数、火灾危害明显降低的目标,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着力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夯实全社会消防安全基础,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杨晓群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毛建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揭润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长开、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樊全华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樊全华兼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导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三、工作目标
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四项工作目标:
(一)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不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8月底前全部消除。
(三)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做到“四抓四确保”,即抓广度,确保排查不留盲区;抓深入,确保隐患一个不漏;抓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整改;抓进度,确保整治行动8月底顺利结束。
(四)重点防控工作强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排查治理火灾隐患。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车站、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九小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适时组织集中清查、夜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二)着力巩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专项整治期间遗留火灾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省市检查验收组验收提出的问题实施重点督办,确保8月底前全部消除。
(三)继续深化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深入推进重点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严格用火用电控制,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控场所留宿人员,严查可燃易燃装修,严抓设备维护保养,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力推进基础防控工作。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细分网格,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消防志愿者”行动为载体,全面增强城、乡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紧紧围绕新《消防法》,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个十百千万”主题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声音、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单位有标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追踪整治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公布典型案例查处结果,全面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人员以及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对参加各类庆祝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三会”要求。
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时期进行:
(一)动员部署时期(7月28日至7月31日)
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对“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也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抓紧安排部署。
(二)临战攻坚时期(8月1日至8月31日)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攻坚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单位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要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各地和各行业、系统要组织专门人员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各地要组织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开展网格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法制、督察、消防、派出所等警种开展整治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的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季节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人员,对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小餐馆、小旅店、小网吧、小洗浴、小维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娱乐、小集贸市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三)决战决胜时期(9月1日至10月10日)
1.强制督改阶段(9月1日-9月8日)。要对前期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强力督促整改,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2.全力防控阶段(9月9日-10月7日)。要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加强监护,死看硬守。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国庆60周年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9月21日至10月7日,各地要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惩堵塞通道、锁闭出口、超员营业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3.总结讲评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对本地、本部门清查整治工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并将总结情况书面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地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根据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尤其是对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快查快办,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优势,把火灾防范工作延伸到社区、乡镇和广大农村。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齐心协力整治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觉加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督导下属机构和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地、各行业、各系统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发生有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并实行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制。
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报市政府办公室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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