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3月6日下午,城阳区惜福镇三标山发生山林火灾;3月7日13时20分,位于保税港区黄海橡胶工业园的青岛尚世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又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2日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当前,天气转暖,风大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深入研判本地火灾形势,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持防控火灾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各区、市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各镇(街道)、社区、村庄,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切实抓好重点场所、单位、区域的火灾防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对人员密集型、公共娱乐、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党政机关、广播、通信、交通枢纽及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热等重点要害部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三停”、临时查封等果断措施,或安排人员严防死守,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对“九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落实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社区、村庄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巡查。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自身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率。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深入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镇(街道)、社区、村庄紧急行动,强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源管控,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要在扫墓、祭祀场所和区域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张贴警示标语,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醒其注意消防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组织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普遍开展一次应急灭火和疏散演练。

四、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等失职渎职的人员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发生的火灾,要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灭火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落实各项战备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战斗准备。要按照防范火灾的实战需要,强化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酒吧、网吧、歌舞厅、影剧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储企业、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制定周密、具体、实用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实战能力。要加强对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补充必要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调整、充实一线执勤力量,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及时出动,有效处置,将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灭火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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