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潍政字〔20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全市对外开放工作需要,经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决定废止《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试行)》(潍政发〔2000〕18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潍政办发〔2000〕48号)、《潍坊市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政策规定》(潍招商委〔2007〕1号)、《潍坊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潍招商委〔2007〕3号)4个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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