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文号:枣政字〔2013〕26号
颁布日期:2013-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

枣庄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山东省卫生城市标准》,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13年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审内容

此次复审以区(市)为单位,复审范围各区(市)城市建成区。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和宣传情况,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环境保护,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创卫工作的满意度等。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15日—6月10日)。市、区(市)成立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迎审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7月31日)。对照省级卫生城市考核标准,排查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7月底,邀请省专家对整治情况进行暗访,及时通报情况,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对迎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确保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暗访、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0年修正本),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划、实施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城区内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监测设备、人员、经费落实。

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人行道铺装到位,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沿街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城市道路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高于95%。城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高于85%。城市建成区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乱搭乱建、垃圾渣土裸露和违章饲养禽畜现象;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公交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3.各类市场管理规范。市场做到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经营食品摊位亮证经营,有防蝇防尘设施。严格控制活禽的现场宰杀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场所、出入口、下水三分离),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现象;夜市管理规范,卫生状况符合要求,无露天烧烤。

4.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设置隔离围墙,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车辆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乱搭、乱建现象。

5.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管制制度落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于35%,绿地率高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高于8平方米。

6.城区内的河道和湖泊无污水排放,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城区内工业企业烟尘和污水排放达标。主要交通路口噪音不大。

7.社区和单位内道路平坦,路面硬化;环卫设施完善;绿化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无乱搭乱建现象。各种车辆停放整齐。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粪便不污染环境。

8.城中村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违规饲养畜禽。农副产品市场、“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9.城市建成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符合标准要求。餐饮单位有量化分级标识,许可证件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凉菜制作和蛋糕制作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五小”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10.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抓好一处以上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高于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高于70%、基本技能掌握率高于70%。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有禁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1.辖区内新闻媒体集中开展迎接复审宣传,主要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医院、广场、车站、码头等)和居民区均设置两条以上固定、长久性迎接复审宣传标语和口号。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迎接复审内容。在城区主要道路入口处设立四块以上大型迎接复审公益广告。

(二)市委宣传部

1.在迎检前期和期间,安排枣庄广播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报播发迎接复审标语口号,制作播发迎接复审公益广告。在《枣庄新闻》开设专栏,集中报道我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开展情况;集中播发全市在迎接复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工作不足予以曝光。

2.安排《枣庄日报》刊发迎接复审的标语口号;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安排《枣庄晚报》开设“曝光台”专栏,对不良卫生行为及现象进行曝光批评;不定期发表评论员文章。

3.在枣庄新闻网显要位置刊发迎接复审标语口号。开设专栏集中宣传。

(三)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全市迎接复审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以市长公开电话为平台,对群众投诉的“脏、乱、差”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所反映问题得以解决或答复率高于90%。

(四)市公安局。大力实施畅通工程,严厉查处车辆违法行驶,市区内禁鸣路段车辆禁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

(五)市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迎接复审工作。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与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签定目标责任书,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做好工地围挡,搞好施工现场、厕所、职工宿舍、食堂卫生等。建筑工地物料摆放整齐,出入口整洁。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化面,按期完成城区新修道路绿化。加强苗木养护管理及缺株断档苗木补植,保证整体绿化效果。认真抓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指导各物业公司按规定要求,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八乱”治理,确保住宅小区卫生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

(七)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汽车站搞好室内外卫生,站内整洁美观。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客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内卫生良好,有禁烟标志,车体按规范要求统一张贴迎接复审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放迎接复审内容。车站内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落实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措施。

(八)市水利渔业局。组织清理河面,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对河道两岸搞好绿化。

(九)市商务局。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管理,抓好场区日常保洁和环境卫生,并配合有关部门规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按规定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十)市旅服委。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并督促搞好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工作。

(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大型餐饮单位在显要位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张挂迎接复审宣传口号或在电子屏幕上流动播出迎接复审标语等。

(十二)市环保局。查处城区内工业企业烟尘和污水排放,杜绝城区内的河道排放污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标。

(十三)市卫生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组织协调城区各部门、单位、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职工健康查体、职业防护等有关健康教育活动。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十四)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所管理居民区有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居民区内绿化覆盖率达标,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十五)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实行环境卫生全日保洁。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周围环境的卫生保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公厕改造建设与管理。治理违章饲养宠物,做到城区无违章饲养。监督指导各市场兴办单位取缔市场周边的店外店,引导业户进入规范市场经营。严格加强对马路市场和摊点群的管理,能够搬迁的要尽快完成搬迁。取缔城区主干道上的马路市场、探头市场,引导业户进入规范市场经营;夜市要按照规定时间经营,并严格管理,确保闭市期间的环境卫生。在人口密集的繁华地段设立大型迎接复审公益宣传广告牌两块,协调有电子屏幕的商家播放迎接复审内容。

(十六)市公路局。抓好国省道公路的日常保洁、管理维护工作。协调沿线乡镇、有关部门,集中对公路两侧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集市贸易和非公路标志等进行清理和整治,搞好路基、边坡整修和垃圾清理。

(十七)市工商局。落实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搞好市场经营业户的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店四项制度,提高食品经营业户的持证照率。搞好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十八)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发动企业职工、青少年学生、团员、妇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清洁志愿者活动。

(十九)枣庄火车站、枣庄高铁站。车站电子屏幕播放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站内整洁美观,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二十)市移动通信、联通、电信公司。迎检期间,每周向手机用户免费群发一次迎接复审信息。

在复审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区(市)相关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系统网站上设立专题,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邵军任组长,副市长赵联冠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的迎接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迎审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二)完善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对迎接复审工作全程包靠、组织落实,切实建立起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职能部门集中整治、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市级领导包靠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特别要强化基层单位、社区和物业公司的责任,明确到人,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留空档。

(四)完善舆论宣传机制。各新闻媒体要免费设立专版、专栏、专题,对迎接复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要积极宣传迎接复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曝光城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死角”,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五)完善奖惩机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在迎接复审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省暗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在迎接复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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