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朔政办发〔2015〕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7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的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实行不间断地动态监管,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正版软件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要按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软件资产管理、台账建立、经费预算、审计监督等制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使用非正版软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严格使用管理,管好用好正版软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制订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及软件管理制度,建立软件管理台账,逐台造册登记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种类、型号、数量、许可情况),并将软件授权文本存档备案。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好、用好使用的软件,不得擅自下载、安装盗版软件;在对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升级更新时,必须安装使用正版授权软件。加大软件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力度,加强通用软件资产的归档管理,做好相关授权证书及软件的保管工作。自行开发的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必须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规范软件资产处置工作,严格处置程序,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停止使用;为专项工作开发使用的软件,在工作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置。禁止将软件资产用于商业用途。
三、严格足额配置,做好后续配套保障
各级各部门需购置新计算机时,必须严格落实预装正版授权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并安排必要的资金购买配套的杀毒软件和办公软件。更新计算机时,软件和硬件应当同时配置。严格保证配置需求,选用质量优秀、价格合理、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的计算机软件。软件许可到期仍需继续使用时,按照有关授权规定继续购买所需软件。要将正版软件的购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
四、纳入资产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要按照软件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将软件纳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建立软件资产台账,严格规范软件资产管理。在对现有软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把软件资产作为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类登记入账。对软件的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重新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按开发、升级发生的支出,增记固定资产价值;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应当与硬件分开独立入账。
五、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年度督查机制,形成以政府督查为主导、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督查工作格局,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级审计机关每年要采取“单独立项与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并行开展”等工作模式,对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各单位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机制,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限期进行整改。财政部门要将各单位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建立健全软件采购制度,规范软件采购合同文本,要对拟采购软件的版本、软件的兼容性和安全性等技术,软件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年限等授权模式,软件的升级和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采购的计算机产品预装了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同时,要与市文广新局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有效掌握全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情况,对全市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检查,登记造册。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在安排部署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时,要明确提出软件正版化的要求,在信息安全检查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专项工作中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其中一项主要内容。工商部门要负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市文广新局是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会同财政、经信、审计、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加大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市文化稽查大队要建立正版软件信息管理平台,在做好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建立考核制度,巩固正版化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要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考核评议,通报考核评议结果;各单位要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使用管理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须填写《朔州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信息表》、《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表》、《计算机资产管理台账表》和《正版软件资产使用管理台账》(详见附件),于2015年2月底前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业武瑾
联系电话:0349-688809018403424504
附件:1.朔州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责任人信息表
2.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表
3.计算机资产管理台账表
4.正版软件资产使用管理台账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3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