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消防安全责任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消防安全责任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15〕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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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5年消防安全责任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2014—2015)》、《忻州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忻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2014—2015)》,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就落实2015年消防安全责任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主导责任
(一)严格落实主导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县(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有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每半年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会议;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县(市、区)消防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政府。
(二)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要将消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评;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四)加快消防专业规划编制。要认真编制、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并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按年度组织实施。
(五)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要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电视台、市安监局等八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实施意见》(忻公通字〔2011〕64号),切实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业务教育等内容,并在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2个以上的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或专版。2015年底前,忻府区、原平市、宁武县各购置1辆消防宣传车;2015年6月底前,忻府区、原平市各建设1座主题突出、教育功能完善的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公园。各县(市、区)辖区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计划或方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社区要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发动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老年协会、消防志愿者、业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在贯彻落实《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的基础上,消防经费总量要比2014年增长5%;将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所需经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和当地财政预算,将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服装、福利、医疗、劳动保险等费用纳入预算管理。
(七)推动消防队站建设。根据《忻州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2014—2015)》和《忻州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4—2030)》,2015年,忻州经济开发区要完成云中消防站建设,忻府区要完成奇村消防站、秀容消防站建设,原平市要新建1座消防站,五台山风景区要完成五台山消防站建设。
原平市、繁峙县要分别完成轩岗镇、砂河镇一级乡镇消防站建设;定襄县、代县要分别完成河边镇、阳明堡镇二级乡镇消防站建设。
(八)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2015年底前,新建市政消火栓257个,原平、繁峙各新建30个,五台山风景区新建22个,忻府区、保德、五寨、河曲、岢岚、静乐各新建20个,偏关新建15个,宁武、代县、神池各新建10个,定襄、五台各新建5个;新建消防水鹤17个,忻府区、原平、保德各新建2个,定襄、五台、五台山风景区、繁峙、代县、宁武、五寨、岢岚、河曲、偏关、静乐各新建1个;县级以上城市的新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道路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要结合农村水源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用水问题。
(九)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5年6月底前组织召开一次文物古建筑管理人员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半年组织1次对辖区的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维护和使用情况,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五台山风景区要组织开展景区消防水源规划、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冬季水源冰冻、灭火用水保障难等突出问题,尽快将新建消火栓交付消防部门使用。
(十)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达到396人,其中,忻府区、原平各征召到15人;定襄、五台、繁峙、代县、五寨、河曲各征召到37人;神池、偏关、岢岚、静乐各征召到36人。消防文职人员要达到203人,其中,忻府区、原平、宁武、五台山各征召到15人,定襄、五台、繁峙、代县、五寨、岢岚、河曲、保德、神池、偏关、静乐各征召到13人。征召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职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
二、切实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住建、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安监、工商、质检、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推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和年度考核范畴;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将消防知识列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培训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的应急疏散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民政部门要组织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卫生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电(气)焊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内容;住建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职业技能和执法资格继续教育培训。
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
(一)各司其职、依法履责,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平安忻州”建设与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结合起来,群力克难、合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等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消防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消防、管业务必须管消防、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的原则,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要密切协调配合。各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当好本级政府的“参谋部”、“指挥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推进消防规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模范带头、尽职履责,牵头抓好行业消防管理,切实锁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链。
(二)深入排查、综合治理,全面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把防控火灾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一要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建筑、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要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督促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二要深化全民火灾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行业部门要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完善火灾隐患投诉举报机制,落实孤寡老人、残障人员等火灾逃生自救困难群体的帮扶措施,形成全民共建共享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三要抓好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联勤联动机制,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经常性集中训练和合成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处突效能。
(三)自查自改、合力攻坚,全面做好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准备。2015年6月,国务院将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将抽查市级政府。为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一要务必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梳理自查,拾遗补缺,攻坚克难,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二要形成迎考合力。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已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需落实的责任、需完成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具体任务逐一分解,认真对照,细化措施,明晰责任,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推动落实。三要实行结果运用。对于在此次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中,任务部署不到位、落实行动迟缓、推进不力,造成扣分,影响考核成绩的,市政府将严肃问责。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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