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围绕中央稳中求进总基调和保增长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全力以赴抓项目,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一)“四位一体”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未开工项目抓开工,已开工项目抓推进,投产项目抓达效,实施项目抓管理,后续项目抓储备”要求,扎实推进储备、签约、落地和建设“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全年868.93亿元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在原定120项新开工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力争每个县(市、区)今年再新开工1—2项重点项目,使全市新开工重点项目达到140项。着力抓好海鑫热轧板卷、中铝山西分公司氧化铝改造、宏达高炉及配套工程、天润平陆风电、五龙镁合金、中信焦化、同誉500万只铝轮毂等51个重点工业项目的竣工投产,确保年内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创新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佛山等地建立招商引资联络站,发挥联谊会作用,及时提供招商信息。制定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瞄准珠三角、长三角、关中—天水、京津冀、环渤海等重点地区,开展五批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加强跟踪服务和协调推进,促进招商项目尽快落地,努力提高合同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确保全年签约项目资金突破1000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超过450亿元。

(三)积极谋划和推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抢抓国家、省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机遇,抢抓全省综改试验区和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的重大政策机遇,跑北京、进太原、争资金、上项目,抓紧谋划和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循环经济、民生、“两个规划”和五个产业集群项目。当前要抓紧推进蒙西至华中铁路运城段、垣渑高速、运城东至晋城高速、运城风力发电、绛县大唐安峪电厂、万荣国电荣达电厂、永济中电投热电厂扩建、平陆电厂、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晋南有色生态基地、平陆郑煤集团80万吨氧化铝等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和资金支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加强协调服务,力促工业稳定增长

(四)认真落实市、县领导包联企业责任制。以“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实行市、县四大班子领导包联责任制,坚持每两个月到包联企业调研一次,并选派年轻干部进驻企业担任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抓好煤炭企业建设和安全生产。加快王家岭煤矿建设和已整合煤矿复产步伐。加强与省内大型煤矿企业的沟通协调,促进与阳煤、同煤、焦煤、省煤销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复工矿井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煤炭生产安全。

(六)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加强本地产品的产销衔接,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重大项目、房地产开发等要优先使用本地产品。组织举办或参加装备制造、特色食品等展销促销活动,扩大产品销售,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省各项税费减免缓政策。对所有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地价评估费等9项费用,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暂缓征收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和焦炭运销服务费,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至2012年底。

(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推进闻喜金属镁企业与焦煤、大运重卡与焦煤、蒲州电厂与同煤、永济热电公司与中煤、千军铝业与阳煤的联合协作,引进先进的人才、技术和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快我市钢铁、金属镁、焦化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以海鑫集团为核心,加快对华鑫源、宏达、高义的重组工作;以阳光集团为核心,加快对实兴焦化、太兴集团、晋海冶金的兼并工作,建设500万吨级特大型焦炭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稷山永祥煤焦置换恒昌等4家企业、希尧焦化置换恒泰焦铁产能步伐,努力建设500万吨级的焦化经济循环园区。积极推进其它传统资源型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

(九)大力发展建筑业。积极培育房建、交通、矿山、水利等领域的骨干建筑企业。支持省内外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子公司。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扶持运建、河建、西建、海铁等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集团优势。鼓励建筑企业向房地产、建材生产、设备租赁、技术研发、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对第八届银保企洽谈会签约的1039个项目、533亿元贷款意向的督促落实,力争履约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金融入企、送贷进厂”活动,增进银企互信互惠,实现双赢。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各类融资产品,积极推行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市金融机构全年贷款争取比上年净增100亿元以上,并确保80%的新增贷款用于工业企业和“三农”等实体经济。市财政建立1000万元专项基金对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情况进行奖励,市、县两级政府性存款要与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挂钩。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永东化工争取年内发行上市,中磁科技争取8月底前报中国证监会,阳光焦化、银光华盛、青山化工、粟海集团、黄腾化工争取年底前报山西证监局备案,关铝股份争取年内恢复上市。做好“新三板”扩容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广的准备工作。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对合理合规在建项目加大融资力度。

(十二)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建设用地指标60%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对大项目、好项目、转型标杆项目、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用地指标单列。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为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5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拓展用地范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土地资源内涵挖潜。摸清未利用地底数和使用效益,加大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探索分期、分批的供地模式,保障重大项目先行落地开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争取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加强废弃工矿用地的开发利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用地规模与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相挂钩的供地机制。

(十三)发挥大企业、大集团支撑作用。抓好50户重点监控企业,帮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企业满负荷生产。加快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达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以上的旗舰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骨干作用。从工业强市1亿元引导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对确因暂时资金周转难,但产业带动性强、吸纳就业多、产品有市场、财政贡献大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扶持。

(十四)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增加。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基地和标准化孵化厂房建设。“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十五)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工业强市1亿元引导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着力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特色食品、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推进大运重卡、中远机械、银光镁业、翔宇化工、亚宝药业、粟海肉鸡加工、多伦铁马纯电动汽车等一批骨干企业扩能提质升级,带动五个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支持焦化企业发展化产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抓好山西永东化工4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六)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兴市、品牌兴企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忠民集团、晋龙饲料、亿家康面业、凯盛肥业、康源蜂业、格瑞特酒业和中运食品等龙头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力争每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

四、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十七)切实促进政策惠农。及早利用和认真落实国家、省对粮食、农资、良种、农机、干果经济林、设施蔬菜、养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劳动力转移、水利、扶贫移民补助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务农种粮和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突出规划引领,制定出台全市现代农业推进方案。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硬茬播种、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确保全年粮食总产达到22.7亿公斤。以山西运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启动为契机,加快建设国家一流的杂交小麦及转基因棉花科技创新中心。落实设施蔬菜贷款贴息省、市、县三级1:1:1的配套贴息政策,大力发展特色高效蔬菜生产,力争全年新发展设施蔬菜4万亩。大力推广苹果套袋、果园间伐、增施有机肥等新技术,加快临猗、万荣、平陆、芮城、盐湖十大现代高效水果示范园建设,带动30万亩优质水果基地提质增效。同时,进一步推进出口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拓展出口外销渠道。新建和改扩建8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全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5万吨、14.8万吨和4.1万吨。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确保2010年省扶持的16个示范园项目8月底前全部完成,2011年的15个项目尽快发挥带动作用,2012年再申报争取10个示范园项目。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4万人。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抓典型、出精品、成规模、做示范,打造一批道路循环、产业相连、林网方田、设施齐全、环境美观的新农村集中连片示范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九)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依托全省农产品加工“513”工程,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紧开工建设已立项的18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落实市级3000万元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带动106个龙头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的实施。新认定30-4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全国农交会和商品大集,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在北京、上海、广州、太原等地举办1-2次运城特色农产品主题推介活动,力争全年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

五、着力扩大内需,积极促进消费

(二十)扩大农村消费。加强县级配送中心、乡级配送站、村级农家店流通体系网格化建设与管理,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大万村千乡、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实施力度,促进消费增长。

(二十一)促进城市消费。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适销对路商品货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在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建设早餐屋或流动网点。发挥95081信息平台作用,搞好家政服务。天津易盟网络公司要加快标准化直营店建设。各小区(社区)要建设1个蔬菜直销网点。

(二十二)推进流通体系建设。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销地交易配送专区、产地集配中心和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全年增加农产品销售额15亿元。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中心城市建设改造3-5个,其它县(市)2-3个。做好农产品冷藏储备。加快推进同至人大型休闲式购物中心和星河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

六、努力稳定外需,扩大对外贸易

(二十三)加快大通关能力建设。加强与太原海关、商检沟通联系,加快运城海关、商检机构建设,10月底完成选址、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年底前奠基开工,力争早日交付使用并投入运营。

(二十四)包联、帮扶进出口企业。积极争取进口贴息、出口退税、机电产品研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出口配额等各项外经贸扶持资金和政策,对进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24家重点企业和有进出口业绩的88家外贸企业实行包联、帮扶。帮助企业搞好“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打破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

(二十五)鼓励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加紧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将玻璃器皿、芦笋、果汁、金属镁出口商品代理转回我市。帮助企业融资,将绛县和平陆铬矿砂异地代理转回我市。帮助海鑫在巴西和加拿大建立铁矿砂供应基地,争取铁矿砂本地代理。加强出口信保工作,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企业扩大自营出口。解决本地外贸企业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的展位问题,帮助企业多拿订单,减少异地代理。

七、发挥文化旅游优势,提升服务业规模

(二十六)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加强旅游宣传促销,深化区域合作,优化旅游环境,确保旅游人数和收入增长20%以上。落实旅游业发展政策,对星级酒店、A级景区实行用电、用水价格(除特种用水外)与一般工业同价,旅游重点项目享受大工业电价政策。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现代农业、金融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文化强市“十大行动”和“十大工程”,壮大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包装印刷等优势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二十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经营业态高端化、文化产品系列化、旅游服务品牌化、现代物流规模化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居然之家商业广场年内建成运营,运城润恒物流园、临猗物流园、美特好物流配送中心、新绛商贸物流城下半年开工建设。积极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咨询、节能环保、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二十八)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继续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确保2010年前开工建设项目今年全部交付使用,2011年开工建设项目今年全面竣工,2012年开工建设项目基本建成套数达到任务套数的50%以上。培育一批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房地产市场。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商品房市场充足供应。落实国家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引导自住性需求。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优先使用低利率住房贷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价换量,促进住房消费。

(二十九)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和市场供求应急预案。发挥价格调控基金作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发挥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低保供养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八、优质高效服务,创优发展环境

(三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投资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安全、环保外,凡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的,须经同级纠风办批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以整改为主,确需罚款的,报同级纠风办备案。

(三十一)对转型标杆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和“全程代办”服务。由各级政务大厅牵头,实行联审联批、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现场办公等制度。各审批单位要按照审批时限要求,限时办结,逾期视为许可。监察部门要跟踪督办,确保高效便捷办结。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规划建设市政务大厅。

(三十二)建立便捷高效的企业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向社会公开了企业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企业的投诉和反映。对调查发现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任务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一律从重从快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十三)建立企业发展和投资环境评议机制。每年对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市纪委将评议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责任领导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九、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

(三十四)成立推进领导组。王安庞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困难企业帮扶、重点项目督导、融资协调服务和发展环境优化4个具体推进小组,对稳增长、促发展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全力解决经济运行、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十五)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对本《意见》进行责任分解并对落实情况实施督查跟进,坚持一月一次动态汇总,两月一次工作督查,一季一次现场推进,年终考评交账。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和行动,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量化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措施切实发挥作用、务求取得实效,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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