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甘办发〔2015〕2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甘办发〔2015〕2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5〕40号),现结合州内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各县、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和经办人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以“民生”为主题,不断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和栏目,丰富和扩大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任务,促进信息公开发布更加透明化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州内实际,现对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见附件)。各县、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继续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发布更加透明化。
三、强化督促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各县、州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做好工作进度安排。
(二)各级、州级各部门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确保每月都有一定数量的信息更新。州政府办公室每月中旬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统计各县、州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通报。
附件:2015年甘孜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http://www.gzz.gov.cn/10000/10011/10012/10015/2015/06/27/10472169.shtml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