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丹巴县教育局等4个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丹巴县教育局等4个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的批复

甘办函〔2013〕377号

丹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求批准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丹巴府办〔2013〕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教育局、老龄委、巴旺乡松安寺寺管会、巴底乡达吉岭寺寺管会各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详情见附件,车辆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相关部门按照(甘委办〔2012〕112号)规定,予以办理车辆购置、注册登记等手续。

附件:准购车辆情况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

甘办函(2013)377号附件.doc

http://www.gzz.gov.cn/ArticleFiles/2013/11/14/%E7%94%98%E5%8A%9E%E5%87%BD%EF%BC%882013%EF%BC%89377%E5%8F%B7%E9%99%84%E4%BB%B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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