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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的通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的通报
凉府函〔2010〕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09年全州各县市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公路建设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府办发〔2008〕48号)精神,州政府对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会理县受地震影响,不参加2009年度考评,纳入2010年一并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县市予以表彰奖励,获奖县市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获奖县市
一等奖:西昌市、昭觉县、盐源县、金阳县
二等奖: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普格县、宁南县、越西县、冕宁县
三等奖:德昌县、雷波县、喜德县、布拖县、会东县
二、奖励办法
一等奖奖励现金50000元、二等奖30000元、三等奖10000元。被评为一等奖的县市第一责任人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各奖10000元,第二责任人县市分管领导奖8000元,第三责任人县市交通局长奖5000元;二等奖第一责任人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各奖8000元,第二责任人县市分管领导奖5000元,第三责任人县市交通局长奖3000元;三等奖第一责任人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各奖5000元,第二责任人县市分管领导奖3000元,第三责任人县市交通局长奖1000元。
三、根据凉府办发〔2008〕48号文件精神,州督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奖励资金在州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0一0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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