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4〕17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近期,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对于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政府、州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立足实际,对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逐一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制订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扎实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强化资金、土地、电力等要素保障,加快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形成稳增长的重要支撑。

州政府目督办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对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六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六条措施情况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州政府目督办。联系人:兰涛;联系电话:18280698666;邮箱:[email protected]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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