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泸市府发[2015]37号
颁布日期:2015-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泸州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1日

泸州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

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执业资格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激发市场新活力,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坚决杜绝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行为。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动高新区行政审批事权落实到位,在乡镇试点下放部分县级行政审批审核权限和行政执法权限。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政务平台部门窗口应立即停止受理,已受理未办结的即时停止办理。对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级下放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承接部门的指导,确保无缝对接。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对“三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运行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一窗发证”模式,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机制,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实行“一套机构管理、一个平台运作”。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切实解决“多头办证”、“重复交叉办证”等问题。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大力精简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加快公布我市保留的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和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后开工前审批审查事项清理规范,市级设定的一律取消、合并。动态调整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并同步下放审批权限,对确实不能同步下放的,要采取委托审批或同级受理的方式,方便企业就地办理审批事项。创新投资项目核准和监管体系,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加快建立健全纵横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实现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执)业资格改革。进一步做好清理取消职(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全面清理取消我市自行设置的职(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公布全市职(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设职(执)业资格。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执)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广使用职(执)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规范职(执)业资格证书管理。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降低一批涉企收费,坚决遏制乱收费,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与全省同步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我市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制定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公开。总结江阳区试点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开“先照后证”改革工作。配合省上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省一张网”建设,改进完善“泸州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开。创新优化登记方式,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推进我市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积极争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试点。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积极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制定全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配合省上做好“创业四川”行动,完善创新与转化并重的人才评价机制。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制定我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紧统一协作的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模式。探索解决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中的监管职责,探索完善监管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泸州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并下设专题组、功能组。各区县要参照市上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认真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评。各区县、各专题组要加强对各项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要强化工作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对主动作为的加大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http://www.luzhou.gov.cn/Item/1289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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