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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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3〕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服务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增势明显放缓。上半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33.6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仅列全省第16位,距离全年增长11%的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差距,为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金市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13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470亿元,同比增长11%。各县市区、园区要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支撑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物流办,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重点行业发展目标。完成全年11%的增长目标,下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要达到13.4%才能支撑。各重点行业要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速9.0%。(责任单位:市政府物流办、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航管理局、绵阳火车站,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2.批发和零售业增速10.9%。(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3.住宿和餐饮业增速8.5%。(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4.金融业增速18.0%。(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5.房地产业增速9.6%。(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6.旅游业增速20%。(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7.营利性服务业增速11.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8.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速12.2%。(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发展。大力实施服务业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工程。尽快研究制订促进商贸流通、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房地产、旅游等6大具有发展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发展提速,率先突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物流办、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加大“引央企、活民企、招外企”来绵投资服务业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桥办、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大力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按照优化空间布局、促进集约发展的原则,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今年力争申报石塘商贸物流园区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加快培育金家林金融集聚区和梅家沟综合物流园区,努力提升服务业对工业化、城镇化的配套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积极参与服务业“双百工程”。大力培育创新能力强、信息化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大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全力推进27个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见附件1)。继续加大12个城市综合体和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建设(见附件2),建立完善2014年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库和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入选全省服务业“双百工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住建局、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对全市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做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专项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大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等重大措施的宣传,努力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实施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统计运行分析制度,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时研究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快制订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服务业目标督查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支撑。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统筹盘活物流、金融、商贸、旅游、文化等服务领域专项资金,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强化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完善统计体系。强化部门统计制度,定期协调解决重点行业统计中出现的问题,为增加值核算提供有力支撑。抓住即将开展全国第三次服务业普查的机遇,研究制订调整优化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级相关部门)
(四)保障要素供给。对引进和建设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在用地、税收、人才、审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供方便快捷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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