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2〕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实际,编制《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本规划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各项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引领我市未来5年民政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为补充,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乡低保累计保障954.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8.1亿元;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累计救助11.3万人次、8640.5万元;建立救灾应急体系,下拨救灾资金2.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00万人次;新改扩建敬老院81所,新增床位510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9.6%。

(二)社会福利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福利向普惠型转变,全市15所城市福利机构共设置床位1800张,共筹集慈善资金5000万元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开展“三助两扶”(助医、助学、助老、扶贫济困送温暖、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活动,累计发行福利彩票3.2亿元,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三)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全市60%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建成了88个农村社区,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顺利完成第七届、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四)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自贡市、荣县、自流井区、大安区被命名为第九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接收安置军休干部59人、退役士兵8021人。

(五)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倡导以火化为主的绿色殡葬。开展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联网在线登记,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妥善解决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有关遗留问题,勘定了行政区划调整后18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将全市1463个村调整为1140个村,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

(六)社会组织稳步发展。贯彻落实“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点工作,社会组织日益成为促进自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民政事业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从宏观上看,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工作,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大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民政事业在调节社会利益、发展社会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将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兜底作用。从我市看,随着成渝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在加快发展、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和谐发展、解决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方面,在协调发展、缩小城乡民政事业差距方面必将迎来难得机遇。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欠帐较多、发展不足仍然是我市民政事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救助标准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滞后,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面对新形势,全市必须抢抓机遇,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各项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拓展救助功能,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发展城乡民政事业,促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为建设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协调发展的根本方法,着力加强农村民政事业,注重区域平衡,促进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实现民政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各项职能,在努力改善民政服务对象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民政服务对象的精神需求,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协的关心和支持。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发展民政事业。

(四)坚持开拓创新、科学发展。遵循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根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

五、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模式向统一、综合、城乡一体化模式转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保持1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以家庭为主、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以老年人、孤儿和精神病人为重点,兼顾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形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城乡和谐社区大量涌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作用增强,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充满活力,力争所有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70%的村建成农村社区。数量适当、分布合理、功能健全、便利群众的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以人为本,火化率保持在65%以上,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推进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探索建立起“城乡统筹、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制和“标准适度、经费稳定、程序规范、服务完善”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重点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低保审批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到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积极实施分类救助,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重点救助。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缓解低收入人群因遭遇暂时困难所引起的生活困难。

(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审批程序,逐年提高救助水平。资助低保对象、“三无”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化。

(三)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建立预案演练机制,加强灾害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补偿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减灾机构建设,基本理顺全市抗灾救灾和减灾综合协调管理体制,建成素质好、业务精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反应迅速、操作规范、保障有力、救助到位的救灾应急三级指挥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避难场所体系和应急抢险志愿者队伍。提高灾民生活救助标准,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减灾模式,加强灾害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减灾与救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推进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以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开展省级敬老院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上新台阶。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制定《自贡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600元/人·年和2400元/人·年,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

(五)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科学制定救助标准,合理确定救助范围,严格规范救助程序,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临时生活救助与低保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慈善援助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

(六)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统筹利用各类公共资源,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和分布特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健全救助网络体系,改善救助管理机构设施条件,增强救助保护能力、教育矫治能力、预防干预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坚持“自愿求助、依法救助”的原则,规范救助站内部管理,依法文明救助。主动引导、积极开展街头救助,帮助受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或实现社会自立。

专栏1社会救助工程

1.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在县以下居民集中居住地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20个,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信息系统。

2.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

二、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公办机构养老为骨干,民办机构养老为重点,标准有别、层次不同、布局合理、面向社会、服务大众,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城乡协调、符合自贡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一)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

1.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增加到2800张,净增1000张,其中国有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800张。

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和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在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0个。

3.改善福利机构供养条件。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在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加强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努力改善福利机构供养条件,提高收养代养能力。

4.实施“晚情行动”。为全市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户”中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为残疾患者配置假肢矫形器康复辅具。

5.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逐步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

6.大力提升孤儿养育服务水平。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到2015年,力争实现在各区县均建设1所独立或附设于综合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具有养育护理、医疗、康复、特残教育、技能培训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二)逐步推进慈善事业

1.强化公众慈善意识。弘扬慈善精神,加强慈善教育,增强公众慈善意识,重点提高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回报社会的自觉性,努力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2.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培育慈善组织,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3.落实慈善税收减免政策。加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完善和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

4.积极开发慈善救助项目。在开展“慈善一日捐”、“三助两扶”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项目。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制度和对口支援制度,组织好救灾捐赠活动,建立完善“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发展、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推进福利彩票事业

1.加强公益理念宣传。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理念,“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理念和“多人少买、寓募于乐、奉献社会”的购彩理念,建立统一灵活的宣传网络,形成点面结合的宣传体系。

2.提高终端销售质量。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开展“星级投注站”创建活动,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扩大网点即开票规模,挖掘高端彩民群体。到2015年实现年发行量突破1亿元。

专栏2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0个,新增社区养老日间照料床位100张;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1所,新增床位1360张;新改扩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城市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000张。

2.孤残儿童保障服务建设。实施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

3.福利彩票站点建设。电脑票、即开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到2015年,福利彩票销售金额达到1亿元。

三、推进自治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到2015年,初步构建起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全体居民、基本满足不同需求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1.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扩大居民参与度,规范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探索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街道(乡镇)、区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服务。强化驻社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到“十二五”期末,力争所有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街道(乡镇)和区县都至少分别建有1个社区服务站或社区服务中心,100%的社区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组织建设,建设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新型社区。

2.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所有村的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100平方米,村务公开实现规范化。加强农村社区建设,70%的村建成农村社区。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或服务室,探索开展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和商业服务。

(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社会组织数量质量明显提高,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服务监管水平明显增强,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贯彻落实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逐步减少、取消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限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从事公共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简化乡、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继续在全市推行备案制,解决社区急需的社会组织登记难问题。探索创新行业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完善社会组织自律诚信体系,建立完善社会激励和监督体系,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有效管理和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增强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多元调控格局。

专栏3

城乡社区体系建设

1.社区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支持建设12个城乡社区服务站、2个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

2.和谐社区建设。创建1个省级示范区县、2个示范街道(乡镇)、10个示范社区。

3.农村社区建设。2015年,70%的村建成农村社区。

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为重点,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城乡一体、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网络,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义务兵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积极推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基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申报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处,新审批市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处。

2.深化安置改革。建立完善自谋职业、岗位安置、退休、国家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落实退役士兵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将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完善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稳妥推进住房、医疗体制改革。积极配合部队改革调整,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

3.不断提升双拥水平。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健全各级双拥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双拥的积极性。帮助解决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创新双拥方式,全市7个双拥城、县区创建单位力争创建4个“省双拥模范城(县区)”、1个“省双拥先进县区”。

(二)拓展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定不移地推进以火化为主的殡葬改革,加强对各类殡葬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管,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习俗,完善殡葬服务体系,促进殡葬科技进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殡仪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实行群众基本丧葬费用(遗体接运、火化、冷藏等)免费政策。倡导以树葬、花葬、草坪葬为代表的生态葬,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建成市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督促区县建立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解决骨灰存放问题。鼓励低碳环保文明祭扫,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祭扫形式,打造绿色、生态殡葬。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合理设置婚姻登记机构,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为婚姻当事人提供良好、便利的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加强收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送养、收养、办证等工作程序,提高收养登记服务质量,依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利。

(三)审慎管理行政区划

做好乡镇以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查上报工作,在现有村的基础上适度调整规模。按照“一心两片三组团”的特大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结构,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区位优势突出,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工矿区、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所在乡及重点乡,逐步开展乡改镇工作。充分考虑社会可接受程度,稳妥有序地减少乡镇数量,扩大乡镇规模,促进合理布局。

(四)加强地名管理与服务

贯彻实施GB17733—2008《地名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基本完成全市城乡地名设标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新建城区、乡镇(街道)、村地名标志设置、更新和查漏补缺工作,建成数量较多、密度较大、覆盖城乡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及有效的维护管理、更新机制。建立市、区县两级地名数据库,依托地名网站开发属性数据查询和电子地图查询发布系统,初步建成以地名网站、问路电话、电子地图等为主要内容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弘扬、保护地名文化,逐步实现城市地名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地名普查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

贯彻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健全完善界线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巩固勘界成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依法管界治界。编制县以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依法公布法定行政区域界线。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健全边界纠纷应急调处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机制,积极维护界线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

(六)强力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1.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综合减灾体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民政项目体系建设。

2.加强福利机构建设。整合资源配置,统筹城乡福利机构布局和建设,逐步形成以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为依托、乡镇福利机构为基础、村级福利机构为补充,城乡结合的集“三无”人员供养、流浪乞讨救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救助模式。“十二五”期间,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净增床位1000张,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1所,新增床位1360张。到“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达到140所、床位15460张,其中:城市社会福利机构20所、床位2800张(含社会力量举办的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120所、床位12660张。

3.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力争60%以上的区县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城市社区、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基本实现社区信息服务流程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十二五”期,新建自贡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迁建自贡市救助管理站和荣县救助管理站,新建富顺县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5.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做好迁建市殡仪馆的论证和争取迁建资金的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市殡仪馆迁建工程,改造荣县、富顺县殡仪馆,建设市、县级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和殡仪服务设施,完善富顺县金田寺公墓基础设施。

6.强化优抚事业单位基本设施建设和改造。力争迁建市军干所,在区县新建1—2所军干所,改造1所军干所。维修改造自贡市烈士陵园和富顺县烈士陵园,新建1所光荣院,维修改造2所光荣院,改造富顺县优抚医院。

专栏4

民政公共服务工程

1.救助管理站设施建设。新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迁建市救助管理站和荣县救助管理站,新建富顺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争迁建市殡仪馆,改造荣县、富顺县殡仪馆。建设市、级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和殡仪服务设施,完善富顺县金田寺公墓基础设施。

3.优抚事业单位基本设施建设和改造。力争迁建市军干所,在区县新建1—2所军干所,改造1所军干所。维修改造自贡市烈士陵园和富顺县烈士陵园。新建1所光荣院,维修改造2所光荣院,改造富顺县优抚医院。

第三章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各级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支持民政事业发展。规范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二、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体制。适应行政体制改革步伐,研究支持政府购买基本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服务领域。建立社会服务监测评价体系,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创新民政公共服务方式,加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技术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我市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之间的衔接。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协调配合、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决策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落实学习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积极稳妥开发社会工作岗位,落实薪酬待遇,力争建立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确保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建设

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数字民政”工程。依托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通畅的政务电子通道、综合的管理服务平台和先进的技术支撑,建立健全综合减灾救灾指挥体系、社会救助信息体系和民政社会管理信息体系,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抓好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民政、关心民政,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合力。

专栏5

“数字民政”重点工程

1.自贡市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自贡市社会救助信息体系建设。

3.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自贡市社会组织网络基础平台建设。

5.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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