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博州政办发电〔2015〕1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五·一”即将到来,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发电〔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各管委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全力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农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化品、油气管线、市政管网、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二、切实做好事故、灾害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市、各管委会、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提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的防御、救助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把事故、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各管委会、各单位和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州政府应急办,同时报州安委办。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续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
州安委办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或组织不力、检查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各县市、各管委会、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4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州安委办,将节日期间工作汇总情况于5月3日12:00前报州安委办。
自治州应急办联系人:宁占阳
联系电话:15199610110
自治州安委办(州安监局)联系人:巴特尔
联系电话:1850909103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安发电〔2015〕2号)
“五·一”即将到来,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紧紧围绕4月24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以治理和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生产一线,主动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凡因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这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总要求,突出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每一个重点区域、每一处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认真细致排查,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治理问题隐患。道路交通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及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查处道路客货运输及场(站)、公路施工现场和旅游客运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要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领域超速、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排查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等致灾因素,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对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认真排查施工工地和工程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防范起重机械倒塌、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基坑坍塌、人员坠落等事故发生。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整改不力或发生责任安全生产的企业,坚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及大型聚会、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安全管理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整改无望的,要无条件关闭。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及有关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旅游安全风险源和风险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督促各景区景点和旅行社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制定完善旅游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监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对大型石油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企业的安全管控,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安全形势稳定。水利、教育、林业、质监、农机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严禁擅离职守。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切实做好融雪型洪水防汛工作,加强对矿山、长输管线营运单位以及在山区施工作业单位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4月29日前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节日期间工作汇总情况于5月3日18时前传真至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823284(传真)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