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招商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招商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吐政办明电〔2015〕150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吐政办明电〔2015〕150号
关于规范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招商及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我市充分利用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通过实施“资源四换”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打造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先后引入了一批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有力促进了新能源产业及现代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风力发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及光伏发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已显雏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该领域出现了产业、产品趋同,上下游缺乏有效衔接,产业链中既有较多产品空白,又在个别产品、个别领域中出现重复引进,产能过剩、个别项目装备技术不高等倾向性问题。为科学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的招商引资工作,避免同质化竞争,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促进我市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准入,统筹规划引进项目。目前,我市已引进风机整机组装企业2家,塔筒制造企业2家,光伏组件生产企业3家等十余家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为科学布局,有序发展,市发改、招商、经信、科技部门近期要抓紧联合制定出台吐鲁番市新能源全产业链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今后,凡是新引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项目,重点要围绕现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的空白部分做配套,延长和健全产业链,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精准招商。各区县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需经市招商局报市重点工业项目指挥部审核同意。
二、严格把关,归口实施项目审批。当前,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审批下放由区县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优化产业产能布局,强化管理,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有序,今后各区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项目的审批统一由市发改委归口管理。
三、强化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项目监管。各区县和市招商局要对投资建设新能源及配套相关产业项目的企业做好投资实力考察、评估及全程跟踪服务工作,签订项目建设进度承诺。对已配置资源并承诺新建装备制造项目的企业,要力求做到制造业项目先期开工或与电源项目同期开工,防止签而不建;对不能按照承诺建设进度和期限开工建设的项目,市重点工业项目指挥部将对前期支持的新能源指标提请市政府研究,予以收回或调整。
吐鲁番市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延伸阅读
